[实用新型]长柄缝合器无效
申请号: | 92232376.3 | 申请日: | 1992-08-30 |
公开(公告)号: | CN2134169Y | 公开(公告)日: | 1993-05-26 |
发明(设计)人: | 汪志山 | 申请(专利权)人: | 汪志山 |
主分类号: | A61B17/14 | 分类号: | A61B17/14;A61B17/11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062552 河***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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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缝合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医疗缝合器械。
目前所用的手术缝合针是在针体的尾部具有孔眼,穿上缝合线后,用持针器挟住针体进行手术缝合。使用这种缝合针对深部手术野小的部位进行手术缝合很不方便,操作困难,费时费力,且有针被坠落之虞。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一种长柄缝合器,可在术野小且深的部位进行缝合操作,使用方便,且可防止缝针坠落。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一种医疗用长柄缝合器,由针体及针体上的孔眼构成。其特殊之处是,在针体的尖端部具有孔眼,针体的尾部安装在针柄上。
在上述所述的技术方案中,其特殊之处还在于针体为圆弧状,针体所在的平面与针柄成105-120°角。
在上述所述的技术方案中,其特点之处还在于针体的尖端部分5-10毫米范围内为直线段。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使用这种缝合器在术野小且深的部位进行缝合时操作简便,安全,不必顾虑缝针被坠落术野深部。
附图为本实用新型具有左弯针和右弯针的长柄缝合器。
实施例:将针体2弯成圆弧状(左弯或右弯),并使针体所在的平面与针柄成110°角,针的尖端部为6毫米的直线段。将针体2尖端部打一孔眼1,并将针尖加工尖锐,孔眼加工光滑。将针体2焊接在针柄3上,针柄3可采取整体式也可采取断开形式,从部位4处断开,用丝扣或螺钉将其连接在一起。
缝合时,将针尖孔眼处穿上缝合线,握住针柄进行缝穿,针尖穿过需要缝合的组织后,用镊子挟住针尖孔眼处的缝合线,退回缝合针,使缝合线留在需要缝合的组织内,再行打结。
利用该缝合器,可以实施悬雍垂腭咽成形术的缝合,扁桃体摘除术后出血的缝扎,鼻中隔穿孔修补及切口的缝合,腭裂修补术的缝合,全喉切除术气管皮肤造瘘的缝合,全喉切除后发音重建术时气管食管造瘘的缝合等,均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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