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香烟无效
申请号: | 92237109.1 | 申请日: | 1992-11-22 |
公开(公告)号: | CN2141187Y | 公开(公告)日: | 1993-09-01 |
发明(设计)人: | 陈立新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立新 |
主分类号: | A24D1/08 | 分类号: | A24D1/08 |
代理公司: | 朝阳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丁忠民 |
地址: | 122000 辽***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香烟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带有点燃结构的香烟。
现有的香烟烟卷没有点燃结构,这给忘记带火柴或火机的吸烟者造成许多不便。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而提供一种带有点燃结构的香烟。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由烟卷和引燃体组成这种带有点燃结构的香烟,引燃体与烟卷同轴心联接,引燃体的联接一端涂有三硫化锑、氯酸钾、硫磺引燃混合物。
上述的香烟,其引燃体联接端的引燃混合物可以用一端插入引燃体的火柴头替代。引燃体为圆柱体。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优点:由于带有点燃结构,使得点火工具与香烟成为一体,吸烟者会感到十分方便。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述:
图1为带有引燃结构的香烟。
图2为带有火柴头结构的引燃体剖视图。
图3为一端涂有引燃混合物的引燃体剖视图。
图4为一部分涂有红磷的香烟盒轴侧图。
烟卷[1]与引燃体[2]联为一体,引燃体[2]有两种形式,一种为其中心插有火柴头[3],如图2所示;另一种如图3所示,在引燃体[2]的一端涂有三硫化锑、氯酸钾、硫磺引燃混合物[4]。香烟盒[6]的一侧涂有红磷[5]。使用这种带有点燃结构的香烟时,将烟卷[1]从香烟盒[6]抽出,掰下引燃体[2],将引燃体[2]上的引燃混合物[4]或火柴头[3]与香烟盒[6]上的红磷[5]擦划点燃即可。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陈立新,未经陈立新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2237109.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