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清烟剂无效
申请号: | 93100332.6 | 申请日: | 1993-01-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76866A | 公开(公告)日: | 1993-10-06 |
发明(设计)人: | 王明辉;王仲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明辉 |
主分类号: | A61L9/00 | 分类号: | A61L9/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00191 天津市南***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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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清烟剂 | ||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净化空气特别是吸附与清除香烟烟雾中有害物质的清烟剂。
世界上吸烟者多至数亿,据统计,仅我国就约有4亿之众。香烟烟雾中含有有害人体的物质有49种之多,其中15-20种能致癌,所以危害极大。吸烟者致使他人“被动吸烟”的情况难能避免,成为社会公害。据文献检索而知:现有技术中的空气净化剂系由化学品及香精配制,如CN 1053890A专利申请公开的《高效空气净化剂》即为其中之一种,因其组成成分所限,仅能杀菌抑霉、除臭而对香烟烟雾则无吸附与清除有害物之功效。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现有技术之不足,向公众提供一种主剂中含有天然中草药又辅以化工原料,可与香烟烟雾中之有害物质发生反应,并通过吸附作用达到清除有害物质的效果,而无任何副作用的清烟剂,以造福于人类。
本发明的任务是按照下述技术方案实现的。
该种清烟剂系由主剂与含有溶剂、抗氧化剂、防腐剂、香精、色素等组成的辅剂所组配而成,其主剂之成分配方为:
W/V(%)
中草药萃取液 8.18-10.00
醇类混合液 85.14-87.01
油酸 4.80
表面活性剂 0.05
抗氧化剂 ≤0.02
中草药萃取液系为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用植物花冠经溶剂萃取所得之溶液:
醇类混合液系由两种或两种以上有机醇混配而成:
该种清烟剂可通过择用的主剂配用量及辅剂之组成成分和配用量之不同而制成:
喷雾型清烟剂配方:
V/V(%)
主剂 8.00-28.00
溶剂 69.90-89.90
香精 2.00
色素(2.5%溶液) 0.10
凝胶型清烟剂配方:
W/V(%)
主剂 3.00-18.00
溶剂 70.90-89.15
丙二醇 0.50-3.00
凝胶剂 0.80-4.20
表面活性剂 0.55
防腐剂 0.10-0.25
香精 3.00
色素(2.5%溶液) 0.10
本发明之清烟剂的主剂所用之中草药萃取液系由沉香、檀香、槐花、桃花、金银花及野菊花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并用。经含水乙醇或无水乙醇于室温下浸泡4-8小时所得之溶液。醇类混合液是将丙二醇、丙三醇、二甘醇、三甘醇、麦芽糖醇、肌醇等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混合而成。表面活性剂可以是吐温60、吐温80,也可以二者并用。抗氧化剂可以是BHT、L-抗坏血酸、D-异抗坏血酸,或者2,6-二叔丁基对甲酚中之一种或两种并用。清烟剂中之辅剂中所含的溶剂可以是乙醇、去离子水等;凝胶剂选用CMC、PVA及SDL-B树脂等高吸水性高分子化合物,还可以是医药、食品用的果胶、卡拉精宁、明胶、琼脂等任意一或几种;防腐剂为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山梨酸、山梨酸钾中之一种:香精可以是柠檬、桔子、草莓、玫瑰、茉莉等香型的天然或合成香精;色素既可以是人工合成的胭脂红、亮蓝、柠檬黄,也可以是玫瑰茄红、玉米黄等天然色素。所述之各组分按本发明清烟剂配比量组合。
下面通过实施例对本发明技术方案作进一步描述。
例1:喷雾型清烟剂
中草药萃取液的组成:檀香50g、槐花75g、桃花50g,经95%乙醇溶液1000ml浸泡8小时所得溶液。
主剂组成配方: W/V(%)
中草药萃取液 8.18
丙二醇 12.00
丙三醇 33.33
二甘醇 29.53
三甘醇 8.78
麦芽糖醇 3.32
肌醇 0.05
油酸 4.8
吐温80 0.05
BHT 0.01
主剂与辅剂组合制备成喷雾型清烟剂之系列产品之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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