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天然植物制成的脚臭露无效
申请号: | 93100579.5 | 申请日: | 1993-01-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89136A | 公开(公告)日: | 1994-07-13 |
发明(设计)人: | 戴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戴军 |
主分类号: | A61K7/32 | 分类号: | A61K7/32;A61K35/78 |
代理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服务中心 | 代理人: | 来光业 |
地址: | 530021 广西壮族自***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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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天然 植物 制成 脚臭露 | ||
1、一种能消除脚臭的液体,含有从天然植物中提取的成份、溶剂等,其特征在于这种液体由酸性乙醇提取苦楝树中有效成份的溶液和中药冰片组成。
2、制备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体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酸性乙醇提取苦楝树中有效成份为回流法或浸出法和渗漉法。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体,其特征在于酸性乙醇采用的酸为盐酸或乙酸、草酸、水杨酸、乳酸、苹果酸、柠檬酸。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体,其特征在于酸性乙醇的制备方法为将酸徐徐倒入乙醇中搅拌溶解完全得到。
5、根据权利要求1和4所述的液体,其特征在于乙醇的浓度为30~95%,乙醇与酸的比例为100∶1~10(重量比)。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回流法为先将苦楝树皮、果实、叶、根皮干燥,粉碎至5mm颗粒以下,放至反应锅中,加入酸性乙醇,加盖浸泡2小时以上,加热至80℃左右回流约2小时,取出药液。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浸出法为先将苦楝树皮、果实、叶、根皮干燥,粉碎后倒入酸性乙醇加盖浸泡48小时,滤出药液。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渗漉法为将粉碎的苦楝树物料倒入渗漉缸,再加酸性乙醇自上而下渗漉,收取药液。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用酸性乙醇提取苦楝树的固液比为1∶10~100(重量比)。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体,其特征在于酸性乙醇与冰片的比例为100∶0.1(重量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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