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火箭放线器无效
申请号: | 93103060.9 | 申请日: | 1993-03-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453C | 公开(公告)日: | 1997-07-16 |
发明(设计)人: | 许少白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建省第二电力建设公司 |
主分类号: | F42B12/68 | 分类号: | F42B12/68;H02G1/02 |
代理公司: | 福州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徐陆霖 |
地址: | 35001***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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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火箭 放线 | ||
1.火箭放线器,它是由弹头(1),火箭发动机(2),尾翼装置(3)构成的火箭弹以及点火电源线(4),点火器(5)和发射架(6)所组成,其特征在于:火箭发动机(2)内装有固体燃料(23),点火装置(21),其前端连接底(20)与弹头(1)相连接,固体燃料(23)则以挡药板(231)搁在喷管(24)的前端;而尾翼装置(3)则固定在喷管(24)的外围;火箭弹是装在发射架(6)上的,并且火箭弹上悬挂有绳索(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放线器,其特征在于:弹头(1)是由木质材料制成,具有弧形母线的圆锥形旋转体。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放线器,其特征在于:点火装置(21)采用点火药盒(211)或黑火药的导线式电点火装置。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放线器,其特征在于:固体燃料(23)采用双基推进剂,直径为30-50毫米,比冲量为180-220秒。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放线器,其特征在于:尾翼装置(3)是由4片尾翼片(31)对称均匀焊在圆锥形尾翼罩(32)上,尾翼片(31)由厚1.5-3毫米的薄钢板制成,其前缘具有20-30度的后掠角,并且尾翼片(31)上制有孔。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放线器,其特征在于:火箭发动机(2)燃烧室(22)的直径为50-160毫米。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放线器,其特征在于:绳索(7)由过渡绳(71)和合成纤维绳(72)所组成,过渡绳(71)为直径3-10毫米的钢丝绳外包以玻璃丝带,长3-8米,一端悬挂在火箭弹尾翼片(31)的孔上,另一端与合成纤维绳(72)相接,合成纤维绳(72)直径为5-12毫米。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放线器,其特征在于:发射架(6)是用槽钢固定在两根撑脚上构成的,撑脚上装有高度和角度可调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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