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乒乓球直拍无效
申请号: | 93103771.9 | 申请日: | 1993-04-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94324A | 公开(公告)日: | 1994-11-02 |
发明(设计)人: | 杜谏 | 申请(专利权)人: | 杜谏 |
主分类号: | A63B59/04 | 分类号: | A63B59/0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00009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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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乒乓球 直拍 | ||
本发明为涉及体育器械,特别是涉及乒乓运动的新式乒乓球直拍,目的为了加强球拍之功能,使手上的力量与灵巧得到充分的发挥。
现在的乒乓球直拍,公认存在着下列问题:
1、攻削手法变化太大,二者难以兼顾,能攻者不能守,善守者不善攻。
2、反手攻球拍形不能调节到位,攻球动作受身体阻碍,也不能利用腕力作提拉。因此两面攻者寥若晨星,几乎后继无人。
3、中远台缺乏攻击力,一旦与横拍选手进入中远台相持,便只有招架之功而无还手之力。
那么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即其所以然何在呢?主要是现有乒乓直拍及其相应的握法违背了人类使用力量的一些共同的规律。兹举其重要者例述如下:
1、要发挥某种力量(指力、腕力、臂力、挥臂力等等)必要求手作成与之相应的形状。始能充分发挥之。反之,当手既已作成了某种形状,就规定了它只能发挥某种力量与灵巧了。
2、力量能得以充分发挥者,还必须是暴发的,而关于暴发力的原则是:在未发力之前、手指、手腕、手臂乃至整个身体都必须是极度放松的,只有作到了极度的放松,才能作到突然的暴发。
3、力量,必须通过手上一定的传力点或传力部位,始能准确的、全部的传递出去。
4、在直拍握法中,拇指与食指之间距离的大小,与指力的发挥成正比,而与腕子灵活性的发挥成反比,即距离大时指力大,腕子灵活性小,距离小时指力小,腕子灵活性大。
5、在直拍握法中,当拇指与食指之间距离适中(不大不小)时,钳形的大小与腕力的发挥成正比,而与挥臂力的发挥成反比,即钳形大时腕力大,挥臂力小,钳形小时腕力小,挥臂力大。
以上规律因篇幅问题不作详细解释。
由第一条规律可知:手指所作成的形状即握法必须是多种多样的才能发挥各种不同的力量以适应各种不同击球的需要。
由第二条规律可知:握拍必须是轻松的,不能因为了握住球拍而付出无谓的握力。
由第三条规律可知:要发挥某种力量,必要求手上与之相应的传力点或传力部位与球拍相接触。
由第四条规律可知: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距离必须是可调的,欲大则大,欲小则小。
由第五条规律可知:钳形的大小必须是可调的,想伸就伸,想缩就缩。
如上所述,可知现有直拍所存在着的具体问题如下:
1、不灵活:
正手攻球时拇指下压板,食指翘起,反手攻球时食指下压板,拇指翘起,但其握法并没有多大改变,只不过是拇指、食指在拍板的两肩上翘撬板而已。因此对拍形的调节有限,食指不论怎样努力,也不能把拍形调节到反手击球时所需要倾斜角度,致使腕子、胳臂需要扭曲着辅助调节拍形。处于不自然状态。因而击球动作走样。这是反手球之所以受身体阻碍,之所以打不好的主要原因。
握法不能随意变化,因拍板是被拇指、食指、中指用力夹住的,由于拍板太薄,故须时时用力,处处谨慎,不敢稍有懈怠。于是各指好自为之,不敢动,不敢变,无异于作茧自缚,自投罗网,其结果是除了自身握法所固有的一点灵活性外,其它手上所存在着的灵活性全部弃如敝履,丧失殆尽。
手柄太粗,充填于虎口之中,没有活动的余地。球拍只能以拍柄为轴左右翘动,不敢越雷池一步,进退维谷,如系囹圄。
球拍的重心位置过于靠前,挥拍时手指稍稍放松。球拍便会坠落。于是各指一齐努力,将球拍紧紧抓住,耿耿于“手”,无时或释。
如上述:过薄的底板,单调的握法,太粗的手柄,靠前的重心是造成现有直拍缺乏灵活性的主要原因。
2、无力量:
首先,直拍不能有效地发挥暴发力,违背了上述第二条规律,因为球拍只是被拇指、食指、中指所夹持,既无屏障,亦无阻拦,挥臂时极易出手,因此手指必须为防止球拍脱手而小心提防,刻不容缓。处于枕戈待旦、高度戒备状态。既浪费了力量,又使得暴发力的原则遭到破坏,因为处于紧张状态的肌肉是不会突然收缩暴发的,故直拍击球只有轻、重之分而没有明显的缓、急;放松、暴发之别。
再者,由于握拍法是固定不变的,违背了上述第一、四、五三条规律,不能随所需力量之不同而适度改变握法,其结果是或者力有不逮,或者过猶不及,不能得心应手,从心所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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