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低压放电灯无效
申请号: | 93105662.4 | 申请日: | 1993-05-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81020A | 公开(公告)日: | 1994-01-19 |
发明(设计)人: | H·沙夫尼策尔;S·希因;H·施米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电灯专利信托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J61/30 | 分类号: | H01J61/30;H01J61/7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杨凯,程天正 |
地址: | 联邦德***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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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低压 电灯 | ||
1、包括一个由一个或多个U型弯玻璃管巧妙构成的放电管(2)、两个在放电管(2)终端封熔的电极(15,16)、填充了水银以及至少一种惰性气体以及一个在放电管(2)内壁上的发光材料层(22)的低压放电灯(1),其中,一个或多个U型弯管各由两个互为平行的、其开口端密封的、具有圆型内截面的纵管段(8,9)和一个180°弯管(10)构成,并且在具有多个U型弯玻璃管的情况下这些U型弯管互为平行设置并且在纵管段(8,9)开口端部位横向熔接,
其特征在于,180°弯管(10)的内径自与纵管段(8,9)过渡部位向U型弯管顶点(Ⅰ,Ⅰ′)方向逐渐缩小并且在顶点(Ⅰ,Ⅰ′)处呈现大体为椭圆型的内截面,其中,椭圆型短轴d与长轴D之比满足公式
0.5≤ (d)/(D) ≤0.9
短轴d指向纵管段(8,9)方向,长轴D与纵管段(8,9)内径相同。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低压放电灯(1)的特征在于,短轴d与长轴D之比满足公式
0.6≤ (d)/(D) ≤0.8。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低压放电灯(1)的特征在于,一支或多支U型弯玻璃管之管壁在180°弯管(10)的外表面处的厚度为S并满足不等式
1.0×W<S<3.0×W
其中,W为纵管段(8,9)部位的壁厚。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低压放电灯(1)的特征在于,180°弯管(10)外表面部位的壁厚S满足不等式
1.5×W<S<2.5×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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