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烫伤剂无效
申请号: | 93110124.7 | 申请日: | 1993-02-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91292A | 公开(公告)日: | 1994-08-31 |
发明(设计)人: | 郭淑兰 | 申请(专利权)人: | 郭淑兰 |
主分类号: | A61K35/12 | 分类号: | A61K35/12 |
代理公司: | 沈阳市第二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侯志奇 |
地址: | 110061 辽宁***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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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烫伤 | ||
本发明是用于医疗行业中治疗烫伤的一种药品。
目前国内外医疗行业中用于治疗烫伤的药品至今无理想的解决办法。如现今应用的烧烫宁油膏、清凉膏、青霉素软膏、冰片等均不能对烫伤处及时止痛,疗效不明显,价格昂贵,不能减轻病人痛苦,治愈后在皮肤上产生疤痕,因此研制一种治疗烫伤的新药品一直是国内外急待解决的新课题。
本发明的目的就是为了提供一种配方科学、制作工艺简单、价格低廉、疗效明显、止痛速度快、及时减轻病人痛苦、二度以下烫伤治愈后在皮肤上不留疤痕的烫伤剂。
本发明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烫伤剂的配方有白石灰面7.5%、狼油7.5%、獾子油15%、狗油20%、水50%。其配制工艺是:取风化白石灰面放入容器中,用冷开水注入容器内,混合搅拌20分钟后澄清,倒出水面浮沫,取中层澄清后的白石灰水,将獾子油、狼油、狗油依次徐徐加入,并不断搅拌30分钟后,即成乳白色油膏。本发明的要点在于它的配方和配制工艺。其操作方法是:当人体皮肤被不甚烫伤以后,立即用淡盐水洗净被烫处并擦干,将乳白色油膏涂于患处,即马上可以止痛,一般20分钟换一次乳白色油膏,大约三天后便可痊愈,二度以下烫伤用此药不留疤痕。
烫伤剂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配方科学、制作工艺简单、合理、价格低廉、止痛快、疗效高、病人痛苦少,二度以下烫伤治愈后不留疤痕,将广泛地尖用于医疗行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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