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复配农药无效
申请号: | 93111233.8 | 申请日: | 1993-05-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77335A | 公开(公告)日: | 1993-10-20 |
发明(设计)人: | 张伟;谈根春;石俊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伟 |
主分类号: | A01N57/10 | 分类号: | A01N57/10;//;5300;4710) |
代理公司: | 山东省专利服务处 | 代理人: | 宋永丽 |
地址: | 250013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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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农药 | ||
本发明涉及农药技术领域,是一种主要用于杀害棉铃虫的农药。
近年来,由于我国广大农村连续高浓度、超剂量、多遍数地使用高效杀虫农药,致使棉田各类害虫产生了抗性。至目前止,各种农药对棉铃虫几乎均无杀伤能力,以至造成1992年棉花大虫灾。严重挫伤了农民种棉的积极性。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复配农药,提高对棉铃虫的杀伤能力并降低使用成本。
本发明农药的配方,主要是三种农药有效成份的复配,即:甲基对硫磷、残杀威和氰戊菊酯。本发明配方组分及含量是:甲基对硫磷19~21%,残杀威2~6%,氰戊菊酯2~6%,乳化剂5~15%,甲醇5~15%。二甲苯50~60%。本发明所述含量均为重量百分比,配方中所用的甲基对硫磷、残杀威和氰戊菊酯均为其有效成份,甲醇及二甲苯均为工业品。
本发明农药配方组分中含量较好值是:甲基对硫磷20%,残杀威5%,氰戊菊酯5%,甲醇6.5%,二甲苯53.5%,乳化剂10%。
本发明的主要组分,甲基对硫磷、残杀威及氰戊菊酯的重量比例为4∶1∶1时,杀虫效果较好,复配成总含量为30%的乳油。
本发明的特点是对棉蚜、棉铃虫、螨虫的防治突出,对害虫击倒快,杀伤力强。本发明农药与已有几种农药做对比试验结果如下:用本发明农药1000倍与新光1号1000倍、2.5%功夫1000倍、2.5%敌杀死1000倍,喷药对比,喷药前卵虫基数:本发明为96、新光1号为88,2.5%功夫为90,2.5%敌杀死89,五天后的活虫数量是:本发明为18,新光1号为24,2.5%功夫为36,2.5%敌杀死为36。本发明三种农药复配,使棉虫降低了抗药性,对棉田害虫的杀伤力比已有农药均好。
本发明所述配方的含量范围可组成如下农药,以重量为100kg计:
例1:甲基对硫磷20kg,残杀威4kg,氰戊菊酯5.6kg,甲醇7kg,二甲苯50kg,乳化剂13.5kg。
例2:甲基对硫磷20kg,残杀威5kg,氰戊菊酯5kg,甲醇6.5kg,二甲苯53.5kg,乳化剂10kg。
例3:甲基对硫磷21kg,残杀威6kg,氰戊菊酯4kg,甲醇9kg,二甲苯55kg,乳化剂5kg。
例4:甲基对硫磷19kg,残杀威2kg,氰戊菊酯6kg,甲醇9.5kg,二甲苯57.5kg。乳化剂6kg。
例5:甲基对硫磷19kg,残杀威6kg,氰戊菊酯6kg,甲醇6kg,二甲苯54kg,乳化剂9kg。
上述配方均按照通常的生产农药的方法制作成本发明农药,无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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