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自锁式井盖装置无效
申请号: | 93111372.5 | 申请日: | 1993-07-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82651A | 公开(公告)日: | 1994-02-23 |
发明(设计)人: | 阎乃京;朱秀梅 | 申请(专利权)人: | 阎乃京 |
主分类号: | E02D29/14 | 分类号: | E02D2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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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255038 山东***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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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井盖 装置 | ||
本发明属于管道、沟渠、线路等暗井用的井盖装置。
现有管道、沟渠、线路等用于检查维修等用途用的暗井井盖装置,由井盖和盖座组成,井盖放入盖座凹下的台阶上,在道路和非道路上设置,起到封闭暗井和不防碍交通行人的作用。由于井盖和盖座无固定装置,只依靠盖座凹下的台阶平放井盖,常因种种原因使井盖错位和丢失,造成人身伤亡和车辆损坏事故。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克服上述井盖装置的不足,提供一种井盖和盖座结合后能够自锁的井盖装置。
本发明的任务是这样完成的:井盖(3)下部有2-4个钩爪(5),盖座(1)凹下的台阶(4)上亦有相对数量的槽口(6),槽口(6)下面有导铁(8),左右侧有增强筋(7)和(10),导铁(8)和增强筋(10)之间形成锁口槽(9)。井盖(3)放入盖座(1)凹下的台阶(4)上,并使钩爪(5)通过槽口(6),再用专用工具插入井盖(3)的拆装孔(2)转动井盖(3),使钩爪(5)转向槽口(6)一侧的台阶(4)下面至钩爪(5)落入锁口槽(9)。此时,井盖(3)往上揭不开,不能倒正转,井盖(3)与盖座(1)自锁。井盖(3)只有往上提一定的高度往回转动,使钩爪(5)转到槽口(6)时,才能提出井盖(3)。
该自锁式井盖装置与现有井盖装置相比,具有井盖(3) 直接揭不开、不易错位、不易丢失和只有利用专用工具才能拆卸的优点。
下面结合附图所示的实施例,详细说明本装置。
图1是自锁式井盖装置的顶视图。
图2是自锁式井盖装置顶视图的A-A剖面图。
图3是自锁式井盖装置顶视图的B-B剖面图。
本自锁式井盖装置由用铸铁或铸钢及具有一定强度的金属、非金属铸造制成的盖座(1)和井盖(3)组成。盖座(1)的底座可制成圆形或方形,上部与井盖(3)配合部分为圆形,井盖(3)亦为圆形。为了防止井盖(3)与盖座(1)配合错位和丢失,在井盖(3)下面布有2-4个钩爪(5),盖座(1)凹下的台阶(4)周围亦布有对应数量的槽口(6)[钩爪(5)和槽口(6)的对应数量还可增加,但最佳数量为2-4个],槽口(6)下部有与盖座(1)一体的导铁(8)。为了加强槽口(6)处台阶(4)的强度,在槽口(6)的左右侧设有与盖座(1)一体的增强筋(7)和(10),导铁(8)和增强筋(10)之间形成尺寸比钩爪(5)宽的锁口槽(9),以利钩爪(5)进入该槽。钩爪(5)与锁口槽(9)右接触面为一斜面,其斜角最好在50°-75°之间选取,亦可制成大于75°至90°。导铁(8)上面与台阶(4)下面之间有一空间。井盖(3)放入盖座(1)凹下的台阶(4)上,并能使钩爪(5)通过槽口(6)落在导铁(8)上面,此时,井盖(3)下面尚未与盖座(1)的台阶(4)上面接触。井盖(3)设有2-4个拆装孔(2),用专用工具插入该孔转动井盖(3),使钩爪(5)沿导铁(8)通过导铁(8)与台阶(4)的空间转向槽口(6)左侧至锁口槽(9)上面,钩爪(5)即自动落入锁口槽(9),同时井盖(3)下面亦与盖座(1)下面的台阶(4)上面相接触。这时,往上提井盖(3)只能提高到钩爪(5)上面与台阶(4)下面的距离而被台阶(4)下面所阻,使井盖(3)不能继续往上提,并且钩爪(5)受锁口槽(9)左右两面所阻而使井盖(3)不能转动,达到井盖(3)与盖座(1)自锁的目的,从而提高了井盖(3)防丢失的能力。井盖(3)只有按往上提[即钩爪(5)脱离锁口槽(9)]-转动-再往上提的程序才能拆卸。
为了减少非专业工作人员拆卸井盖(3)的能力,在锁口槽(9)上面的台阶(4)处设有凹槽,该槽宽度大于钩爪(5)。如果井盖(3)一直往上提,钩爪(5)就进入该槽,此时,井盖(3)受凹槽的上槽面所阻,往上提不动,也不能转动。同样,在槽口(6)右侧的增强筋(7)可离开槽口(6)的右槽边往右侧移,在此处形成一个角槽,当钩爪(5)转动到槽口(6)下面而超越时,钩爪(5)即进入角槽,此时,井盖(3)往右既不能再转动,往上也提不起来。以上两种槽,是给非专业工作人员造成一种错觉而设置的,以此提高井盖(3)的防丢失能力。以上所述作用如果不用,两种槽可以不设。
该自锁式井盖装置可在道路或非道路上的管道、暗沟、渠洞、电缆、线路等暗井上安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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