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彩焰蜡烛的制造工艺无效
申请号: | 93111850.6 | 申请日: | 1993-06-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96536A | 公开(公告)日: | 1994-12-21 |
发明(设计)人: | 李子先;兰盈洲;陈学良;王鸿;曲清云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子先;王鸿;陈学良 |
主分类号: | C11C5/00 | 分类号: | C11C5/00 |
代理公司: | 成都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尹光成 |
地址: | 610041 ***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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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蜡烛 制造 工艺 | ||
1、一种用棉纤维为烛芯,以主燃剂为烛体生产彩焰蜡烛的制造工艺,其特征在于:
a).要对烛芯进行系列前处理,首先将烛芯浸渍在铵盐占0.1-2%的去离子水溶液中;煮沸60-100分钟进行去除Ca,Na离子处理;之后再将烛芯放入硫酸,硝酸和发烟硝酸共占15-25%的去离子水溶液中,在15°-35℃下浸渍25-30分钟进行硝化处理;接着再用20-500ppm氯铂酸或者其它铂酸盐对烛芯进行铂触媒处理;在进行了以上处理之后,最后将烛芯放入到发色剂含量为0.5-25%的去离子水溶液中浸渍10-30分钟进行发色剂处理。
b).主燃剂是按重量比,用75-85%和氨基甲酸乙酯,8-13%的脂肪酸,8-13的脂肪醇配合而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生产彩焰蜡烛的生产工艺,其特征在于发色剂是采用锂、钡、钾、钠、锶、钙、铜、镁、硼等元素的有机或无机化合物,根据所发出不同颜色的火焰,可以用其中的一种或数种。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生产彩焰蜡烛的生产工艺,其特征在于烛芯中还可以采取浸渍方式加入硝酸银、氯酸钾、硝酸铵、硝酸铅等氧化剂和“切割剂”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其用量为离子水溶剂重量的0.5-5%。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生产彩焰蜡烛的生产工艺,其特征在于主燃剂中还可以加进与烛芯中相同或发相近光焰的发色剂,其用量为主燃剂重量的1-3%。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生产彩焰蜡烛的生产工艺,其特征在于主燃剂中还可以加入乙二醇,甘油,聚乙二醇,己二酸,硬脂酰胺,氯乙酸等助燃剂或发色促进剂,其用量为主燃剂重量的3-12%。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生产彩焰蜡烛的生产工艺,其特征在于主燃剂中还可以加锡,铅等重金属,其用量为主燃剂重量的4-10%。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生产彩焰蜡烛的生产工艺,其特征在于主燃剂中还可以加入中草药或油溶香料作为空气净化剂,其用量为主燃剂重量的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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