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显影香无效
申请号: | 93111886.7 | 申请日: | 1993-07-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82926A | 公开(公告)日: | 1994-03-02 |
发明(设计)人: | 王彩宏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彩宏 |
主分类号: | A61L9/02 | 分类号: | A61L9/02;A47G33/00;C10L5/00 |
代理公司: | 四川省专利服务中心 | 代理人: | 王世权 |
地址: | 610072 ***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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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影 | ||
本发明涉及的是一种焚烧香,特别涉及的是一种燃后香体直立不倒,且可在香体上显现出图案的显影香。
中国专利CN1049284A公开了一种“显现香及其制作工艺”,在传统的工艺卫生香的配方中加入田青胶和107胶做粘结剂、赤石脂做保型填充材料,沿用传统工艺制作成型后再用由硫酸铜水溶液加入氧化铁构成的显像剂在香体上涂布隐形图案,达到燃后的香体保持原型不倒,且在燃后的香体上显现出预制的图案或文字。这种显现香采用赤石脂、田青胶和107胶这些化学物品做其添加剂组份,在燃烧过程中要发出异味,味觉不佳,污染环境,对人体健康不利;用硫酸铜水溶液加氧化铁构成的显像剂以及上述的各化学物品导致其制作成本偏高,不易为人们所接受。
本发明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用天然粘土取代现有显现香中的赤石脂、田青胶和107胶这些化学物品做本发明的显影香的保型填充材料,其各组分配比包括如下(按重量百分比):
木粉 10~35%
木碳 10~50%
硝酸钾 2~12%
粘土 10~50%
按上述组分配比,采用传统的制香工艺制成香体后,再用浓度为3~8%的硝酸银溶液在凉晒后的香体上涂布或描画、印制图案文字,既制成本发明的显影香。富有粘性和塑料的天然粘土,既起到将各原料组分粘合在一起的作用,同时也可满足香体造型的塑性要求。在木碳、木粉这些可燃基料焚烧完备后,不可燃的粘土成分又可维持香体的原状不倒,使事先预置在香体上的图案、文字完整地显现在燃烧后的香体上。根据需要,可在上述基本配方中加入香精、中草药等制成不同类型的香,以适用于各种不同场合。
所述的粘土可选用自然界天然存在的如白泥、黄泥、陶土之类的具有粘性和可塑性物质。其中,尤其以白泥(民间俗称“观音土”)为好。它的优良的粘性和可塑性,可使香体造型制作更为容易,同时也可保证香体燃后的原状维持。
本发明的显影香与现有技术相比,由于采用了天然粘土取代现有显现香中的化学物品成分,具有原料易得、成本低廉、制作容易且燃烧时无毒、无异味的优点。可广泛用于制作各种显影型香。
以下给出的是本显影香的实施例配方(按重量百分比):
组分 实施例1 实施例2 实施例3 实施例4
白泥 11% 43% 38% 50%
木碳 50% 33% 37% 11%
木粉 30% 10% 18% 34%
硝酸钾 7% 12% 6% 2.5%
香精 2% 2% 1% 2.5%
显影剂为浓度为3~8%硝酸银水溶液。
上述各实施例中的白泥均可用陶土或黄泥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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