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液体彩焰灯火无效
申请号: | 93111993.6 | 申请日: | 1993-10-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6092C | 公开(公告)日: | 1997-10-08 |
发明(设计)人: | 刘鹏先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鹏先 |
主分类号: | F21S13/00 | 分类号: | F21S13/00;F21P3/00;F21K5/00 |
代理公司: | 华西医科大学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岳英 |
地址: | 610041 四川省成都***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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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液体 灯火 | ||
1、一种包括灯芯和燃液的液体彩焰灯火,其特征是灯芯是严格脱脂、去离子的线束经浸渍发色剂制成,燃液中含有焰色激发剂、灯芯烧结垢溶解软化剂、助燃剂、染色剂和可燃成分。
2、如权利要求1的液体彩焰灯火,其特征在于:灯芯是严格脱脂、去离子的线束经浸渍发色剂制成,制备步骤是取20支以上的棉纱或类似材料,按10股以上捻成线束,置1~3%的苛性碱溶液中,按碱液总重量和0.3~0.5%加入土耳其红油(硫酸化蓖麻油),煮沸1~2小时,冷却,用水浸洗3~5次,用0.5~1.0%的盐酸溶液中和,浸置1小时以上,然后用中性去离子水洗至ph7,干燥,将经上述处理后的干燥灯芯浸渍发色剂,发色剂是由硼、钠、钾、锂、锶、钙、铜等元素的含氧酸碱、氯化物、硝酸盐中的一种或多种组合溶液,浓度在0.5~8%,取出干燥备用。
3、如权利要求1的液体彩焰灯火,其特征在于:燃液的组分有焰色激发剂、灯芯烧结垢溶解软化剂、助燃剂、染色剂和可燃成分:其中,
焰色激发剂是纯水,含量为燃液重量百分比(W/W)的0.5~10%;
灯芯烧结垢溶解软化剂是硝酸等强无机酸,含量是控制燃液ph值在0~5.0以内;
助燃剂是硝酸铵,含量为燃液重量百分比(W/W)的0.1~0.5%;
染色剂是无毒色素,含量在0~30ppm以内;
可燃成分是酮类、醇类、酯类及其他无毒可燃类似物,含量为燃液重量百分比(W/W)的8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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