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传动装置无效
申请号: | 93112770.X | 申请日: | 1991-03-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927C | 公开(公告)日: | 1997-01-29 |
发明(设计)人: | 乔治·哈姆林·伦纳德 | 申请(专利权)人: | 哈姆林传动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H9/04 | 分类号: | F16H9/04;B62M9/08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黄力行 |
地址: | 美国康***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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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传动 装置 | ||
1.一种传动装置,它包括:
一个具有一个大致为V形的槽的传动机构,该V形槽具有相对的摩擦面和在摩擦面之间的顶端面;
一个可与上述传动机构结合的长形传动件;上述长形传动件具有一个纵轴线,
其特征在于,
上述相对的摩擦面其形状是凸起的,而且上述传动件包括:
一个由阿里米纳纤维材料组成的长形加强件,以及
一个与上述加强件做成一体的由聚氨酯做成的长形摩擦件,上述长形摩擦件具有至少一个V形截面用于与上述V形槽楔形摩擦结合,上述摩擦件包括有限制装置用于防止上述摩擦件与上述顶端面结合而导致上述摩擦件和上述传动机构之间过分粘着。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传动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传动机构包括有一双平行的脊,上述脊具有分隔开的尖部;
上述摩擦件的上述V形截面终止于一个顶尖;且
上述限制装置包括有一双分隔开的肩部,该双肩部可与上述尖部结合以防止上述顶尖与上述摩擦面结合。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传动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传动件在上述传动机构的影响下可在上述其纵轴线的方向运动;且
上述脊和上述V形截面在与上述传动件的纵轴线一致的平行平面上伸展。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传动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传动机构包括有多个平行的脊;且
上述摩擦件包括有多个V形截面,它们可与上述传动机构的上述多个V形槽分别摩擦结合。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传动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传动机构的每一个上述平行的脊具有一个尖部;
上述摩擦件的每一个上述V形截面终止于一个顶尖;且
上述限制装置包括有一双分隔开的肩部,该双肩部可与每双相邻的上述尖部结合,以防止上述顶尖与上述顶端面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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