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以组合多格式多源视频信号的系统无效
申请号: | 93120939.0 | 申请日: | 1993-12-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150C | 公开(公告)日: | 1997-02-26 |
发明(设计)人: | J·H·A·吉利森;R·A·M·范·特威斯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菲利浦光灯制造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14 | 分类号: | H04N5/14;H04N9/74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程天正,肖掬昌 |
地址: | 荷兰艾***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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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以 组合 格式 视频信号 系统 | ||
1.一种复合图像发生系统,通过有选择地将多个同时出现的视频信号在逐个像素的基础上彼此组合起来以生成复合图像;其特征在于,该系统包括:
输入装置,工作时接收多个视频信号,各相应的视频信号具有各自的视频格式;
编码装置,与输入装置相连接,用以将相应的视频信号编码成在编码器输出端提供的数据项,其中各特定的数据项对应于特定的源像素,且在功能上具有彩色识别符和格式识别符,前者用以识别特定源像素的彩色,后者用以识别各视频格式;
多路调制装置,其多路调制输入端接编码器的输出端,用以将所选取的一个数据项传送到多路调制输出端;
存储装置,用以存储所选取的数据项,具有一个与多路调制输出端相连接的存储输入端和一个存储输出端;
解码装置,与存储输出端相连接,用以接收所选取的数据项并解码所选取数据项的彩色标志符,以便在所选取数据项的格式标志符的控制下确定复合图像特定的目标像素的彩色。
2.如权利要求1所述复合图像发生系统,其特征在于存储装置包括:
彩色标志符部分,用以存储所选取数据项的彩色标志符;
格式标志符部分,用以存储所选取数据项的格式标志符。
3.如权利要求2所述复合图像发生系统,其特征在于,存储装置有一个源识别符部分,用以存储源识别符以控制多路调制装置。
4.如权利要求1所述复合图像发生系统,其在工作时在逐个像素的基础上有选择地将视频信号与计算机产生的图形数据组合起来,其特征在于,该系统包括:
控制装置,用以确定多个视频信号或计算机产生的图形数据是否应确定特定目标像素的彩色;
另一个多路调制装置,连接在存储装置与解码装置之间,用以在控制装置的控制下用下列的其中一个方式确定特定目标像素的彩色:
将存储装置提供的彩色识别符传送到解码装置,并将图形数据传送到解码装置以便在图形数据的控制下解码彩色标志符,其功能相当于格式标志符;或
将图形数据传送到解码装置进行解码。
5.如权利要求4所述复合图像发生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系统有一个图形数据发生器,且存储装置包括:
彩色标志符部分,用以存储所选取数据项的彩色标志符;
格式标志符部分,用以存储所选取数据项的格式标志符;
且其中格式标志符部分是图形发生器的一个功能部件。
6.如权利要求5所述复合图像发生系统,其特征在于,控制装置是图形发生器的第二功能部件。
7.如权利要求5或6所述复合图像发生系统,其特征在于,存储装置有一个源识别符部分,用以存储用以控制多路调制装置的源标志符,源标志符部分是图形发生器的一个功能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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