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带反光警示标志的背包无效
申请号: | 93208816.3 | 申请日: | 1993-04-03 |
公开(公告)号: | CN2163561Y | 公开(公告)日: | 1994-05-04 |
发明(设计)人: | 蔡伯兼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州新代文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5C3/00 | 分类号: | A45C3/00 |
代理公司: | 福建省专利服务中心 | 代理人: | 田志平 |
地址: | 350011 福建省***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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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反光 警示 标志 背包 | ||
本实用新型涉及背包,特别是一种带反光警示标志的背包。
现有的背包无任何在夜间可起警示作用的标志,当小学生在夜间行走在繁忙的交通要道或横穿交通要道时,常由于能见度低,少年儿童个头小,使驾驶员不易产生警觉而发生交通事故。
因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带有在光照射下能产生耀眼的反射光的标志的背包,以利于驾驶员根据反光标志及早的采取措施,以减少夜间交通事故的发生。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解决方案是采取在现有的背包的外端面A上增加上一由反光材料制成能在灯光照射下产生强烈的反射光的警示标志。该标志的形状可以设计成各种能产生警觉作用的形状,例如:直条状、三角形、“!”。
本实用新型采用了较简单的设计,就使现有的背包具备了夜间反光警示的作用。当儿童背着本实用新型的背包,夜间行走在交通要道上时,驾驶员可以看到由背包外端面上的警示标志反射回来的反射光,并由此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发生交通事故。这对夜间行走在交通要道上的儿童增加了安全感。
下面通过附图及实施例作进一步描述。
图1为本实用新型采用直条状标志,将由反光材料制成直条状反光标志带B缝制在背包的外端面A上的实施例1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采用“!”标志,将反光材料制成“!”形有反光标志B缝制在背包的外端面A上的实施例2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采用三角形标志,将由反光材料制成的三角形的反光标志B缝制在背包的外端面A上的实施例3示意图。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由上述技术解决方案及附图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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