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重力转移制动装置无效
申请号: | 93218846.X | 申请日: | 1993-07-11 |
公开(公告)号: | CN2231205Y | 公开(公告)日: | 1996-07-17 |
发明(设计)人: | 李守德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守德 |
主分类号: | B60T7/12 | 分类号: | B60T7/12;B60L3/0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58000 贵*** | 国省代码: | 贵州;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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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重力 转移 制动 装置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能突破传统制动源的局限适用于所有车型的应急制动装置。
本实用新型就申请人所知,有以下理解:就经验而言,任何一种行车制动系统,无论制动原理和构造形式如何先进,也无论制动源是气压的、液压的或真空增压的,其制动效能的大小,都一定反映于轮胎和路面之间的滑动摩擦力的大小;就理论而言,滑动摩擦力F的大小决定于滑动摩擦系数μ和正压力(或重力)N的大小,一切不同形式的制动装置,其制动效能的大小,都受滑动摩擦定律F=μN的支配。由此推知,如果有一种应急制动装置,能借助于车辆行驶的运动惯性,把轮胎支承的重力全部转移于自身的特制胶凳支承,从而满足滑动摩擦定律的条件,那末,这种应急制动装置就一定能产生相同于行车制动的制动效能。据此可以概括:行驶的汽车在运动惯性的作用下,若令其重力由滚动载体(轮胎)支承全部转移于滑动载体(特制胶凳)支承,则滑动载体和路面之间产生足够的滑动摩擦力,迫使汽车由动态变为静态。这一原理称为“重力转移制动原理”,是本实用新型得以实现的理论指导和技术基础。
在现有技术中,社会公知“AEBU—1型全自动汽车应急制动器(应急器)”已鉴定问世(见1993年3月29日《贵州日报》第二版),根据报导反映:该技术“适用于所有以压缩空气为制动源和各种车辆。如行驶的汽车因储气系统的故障造成气压低于安全气压或无气压,应急器能强制汽车制动;汽车起步前,如果储气压力达不到安全气压,应急器处于制动状态,汽车难以起动······。”事实上,应急器的制动原理是沿用六十年代前的马恩车(西德产)和依法车(东德产)的驻车制动原理,亦即弹簧箱储能原理,它与重力转移制动原理(以及相应的构造)截然不同,在后者的构思和设计中,,前者只有对比作用,没有借鉴作用。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应急制动装置,它不仅能有效地应付制动突然失灵的危急情况,而且能突破传统制动探的局限,由现有技术“应急器”所能适用的气压制动的车型,普及于尚无应急制动装置的液压制动和真空增压制动的车型,从而使所有不同制动源的车型都具备应急制动的安全性能。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它应用重力、运动惯性和滑动摩擦力有机结合的原理(即重力转移制动原理),在驾驶室和底盘空间里,设置由操作机构、传动机构和重力转移机构顺序组合的机械构造独立系统,使操作机构产生的操作动力经过传动机构,能灵活地按一定的方向和角度,用钢丝绳传递于重力转移机构。这一机构在整体制动系统中是主要组成部分,它共有四套,均布于四轮内侧的车架直梁下方和对应于车架直梁的前后桥两端,各套的形位和尺寸,前后相似,左右相同(或对称),其触地部件能在操作动力的作用下同步接触路面,并在运动惯性作用下产生足够的滑动摩擦力和可靠的制动效能,以达到本实用新型的应急制动目的。在技术推广时,只要以重力转移制动原理为指导,根据一定车型底盘结构的外部形位和尺寸,就能设计出适用于一定车型的重力转移制动装置。
由于采用上述技术方案,使用本实用新型和已有技术相比具有下述优点和积极效果:应急器的原理和构造只适用于气压制动的车型,其应急制动技术无法普及于其他车型,重力转移制动装置的原理和构造不受传统制动源的局限,其应急制动技术能普及于所有车型;同时,应急器的制动系统是非独的,它和行车制动系统有一定结构联系,亦即二者在制动踏板、总泵挺杆、制动鼓和制动面片等零件的使用上是共同的,因此,如果行车制动系统的故障发生于上述共用部位,应急器就会在共用部位的影响下降低或失去其制动效能,重力转移制动装置是独立系统,它和行车制动系统毫无联系,因此,在行车制动系统的任何部位发生故障时都能产生可靠的制动效能;此外,在前轮突然脱落或爆裂的危急情况下,使用本实用新型代替行车制动,有助于方向稳定,不致跑边,并有助于车身平衡,不致侧倾。
下面是各个附图的图面说明:
图1,是重力转移制动装置的实施例——EQ140型整体机构示意。是表达各分图部位的总图。
图2,是重力转移制动装置的实施例——EQ140型操作机构示意(变速器右测视向)。
图3,是重力转移制动装置的实施例——EQ140型左前机构示意。
图4,是重力转移制动装置的实施例——EQ140型左后机构示意。
图2、3、4是分别表达总图内容的分图。
摘要附图系摘用于总图之(4),与图4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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