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装饰灯具无效
申请号: | 93226562.6 | 申请日: | 1993-11-12 |
公开(公告)号: | CN2177866Y | 公开(公告)日: | 1994-09-21 |
发明(设计)人: | 李永海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永海 |
主分类号: | F21P1/02 | 分类号: | F21P1/02;G09F13/04 |
代理公司: | 上海第二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吴干泉 |
地址: | 200437 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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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装饰 灯具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灯具,特别适合于广告、标志用的装饰盒式灯具。
众所周知,现有的一种灯箱,是金属制成框架,镶以透光板材,内装灯管及其配件而成,其缺点在做广告时,不能显示字画,缺乏美感,光线单调,并且不能变色。
本实用新型目的是在金属框架内,根据光学反复折射原理,利用幕墙玻璃和字画镜子玻璃的折射,使人看到灯内的字画或广告标志具有一层层由近及远无限深远的立体感觉;并能变色,增加马达带动透明园柱体的尼龙色纸,就能衬托出一幅生动、立体的变色画面。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解决方案是:在金属框架内设计一个由四块幕墙玻璃组成的外壳1,外壳1内又有四块字画镜子玻璃构成内壳2,外壳1和内壳2之间可以有不同距离,字画景深决定外壳1和内壳2之间的距离。外壳1和内壳2的顶部3和4采用有机玻璃封顶,顶部3和4上有多个散热孔。内壳2的底部装有镇流器,灯脚和灯管,灯脚固定在壳底11位置的中心。增加变色灯光,内壳顶部4用螺丝固定装有马达5,马达5带动透明园柱体6,透明园柱体6上装有颜色玻璃纸7。
由于上述解决方案中采用了幕墙玻璃和字画镜子玻璃的组合,利用了光学反复折射原理和舞台灯光的设计,比有框架透光板材的灯具增加了显示字画的立体感,特别是变色灯光的增加和转动,使立体的字画更具有美感。
以下结合附图给以详细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构造示意图。1-外壳用四块幕墙玻璃组成;2-内壳用四块字画镜子玻璃组成,3-外壳顶部;4-内壳顶部;5-马达;6-透明园柱体;7-颜色玻璃纸;8-镇流器;9-灯脚;10-节能灯管;11-底壳。
图2为图1的A-A剖视。
实施例1(变色):
一种可供广告、标志装饰用的包括有镇流器、灯管、灯脚、马达、灯壳的盒式灯具,其特征是用四块幕墙玻璃制成外壳1,在外壳1内又有四块字画镜子组成内壳2,外壳1和内壳2顶部用有机玻璃3和4封顶,外壳1和内壳2的型状可以是三角形、六角形、长方形、正方形组成。内壳2顶部4固定装有马达5,马达5带动转动体透明园柱体6,6上装有颜色玻璃纸7,内壳2的底部装有镇流器8,灯脚9和灯管10,灯脚9固定在壳底11有机玻璃的中心位置。壳底11可以用有机玻璃或其它金属材料制成。
实施例2(不变色):
一种包括有镇流器、灯脚、灯管、灯壳的盒式灯具,其特征是外壳1用四块幕墙玻璃材料制成,外壳1内又有四块字画镜子玻璃组成内壳2,外壳1和内壳2顶部用有机玻璃3和4封顶,内壳2的底部装有镇流器8、灯脚9和灯管10,灯脚9固定在壳底11有机玻璃的中心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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