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次性盛酒瓶无效
申请号: | 93230698.5 | 申请日: | 1993-04-12 |
公开(公告)号: | CN2157160Y | 公开(公告)日: | 1994-02-23 |
发明(设计)人: | 陈玉;陈武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玉 |
主分类号: | B65D85/72 | 分类号: | B65D85/72 |
代理公司: | 济宁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樊庆年 |
地址: | 272000***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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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次性 酒瓶 | ||
本实用新型涉及酒瓶,尤其涉及一次性使用的盛酒瓶。
现有技术的盛酒瓶,都采用封口瓶盖可以开启的形式,用后的空酒瓶保持完整,从节约角度是可行的,但是重复使用的酒瓶为不法者利用旧酒瓶制造假冒名酒提供了条件。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美观大方且只能一次性使用的盛酒瓶。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采用内空的圆柱体或类似圆柱体的瓶体形式,瓶体上的灌装口与倒酒口分离,灌装口与现有技术的酒瓶口外型基本相同,倒酒口与瓶体为一体。在制作过程中,倒酒口的头部为全封闭形式。所述的灌装口的内壁上设有密封凹槽。灌装结束后,即用带有密封环的颈堵块压入灌装口,由于密封环与灌装口内壁上设置的密封凹槽吻合,使颈堵块与灌装口成为一体,颈堵块不能再取出。为可靠密封和美观起见,还可以按现有技术再加盖一层密封材料。倒酒口的头部设有一凹形槽,以便划痕敲掉倒酒口的头部实施例酒。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次性盛酒瓶,结构简单,易于制作,仍可利用现有的酒类灌装生产线进行作业。
附图是本实用新型所述一次性盛酒瓶的结构示意图:
1~瓶体 2~密封环 3~颈堵块
4~密封片 5~上盖片 6~倒酒口帽
现参照附图,结合实施例说明如下:
瓶体(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一次性盛酒瓶的主体,一般采用内空园柱体结构,也可以采用内空的类似园柱体的其它形状结构。瓶体(1)的正上部为灌装口,向外倾斜一角度设置倒酒口。在所述灌装口的内壁上设置环形密封凹槽,当灌装作业结束时,将带有密封环(2)的颈堵块(3)压入灌装口内,使颈堵块(3)上的密封环(2)卡在灌装口内壁上的密封凹槽内,颈堵块(3)不能再退出。在使用颈堵块(3)封口后,再按现有技术使用密封片(4)盖在颈堵块(3)上面,并用上盖片(5)滚压封口,使灌装口完全密封。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次性盛酒瓶,装酒后用金刚石刀或切割砂轮片在倒酒口头部的凹形槽处割出环沟,套上倒酒口帽(6),灌酒程序结束。用酒时,敲掉倒酒口头部凹形槽以外的部分,即可倒酒。
被敲掉的倒酒口头部和被颈堵块(3)密封的灌装口均无法复原,保证了本实用新型所述一次性盛酒瓶装酒使用上的一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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