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短管状骨骨折牵引复位固定器无效
申请号: | 93231748.0 | 申请日: | 1993-09-02 |
公开(公告)号: | CN2170084Y | 公开(公告)日: | 1994-06-29 |
发明(设计)人: | 王仁成;郑建森;张备基 | 申请(专利权)人: | 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 |
主分类号: | A61F5/04 | 分类号: | A61F5/04 |
代理公司: | 山东省高等院校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秀华,王军 |
地址: | 271000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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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管状 骨折 牵引 复位 固定器 | ||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对短管状骨骨折进行牵引、复位固定的医疗器械。
外伤骨折是临床上常见而又必须及时处理的急症,而正确有效的复位固定是愈后功能恢复的关键。对于管状骨骨折,传统有效的治疗方法是通过手术将骨折处用交叉克氏针固定,其操作复杂、难度大,需要有经验的临床医生方能胜任,且适应面窄。因此设计一种操作简便、使用方便、安全可靠、适应范围广的骨折牵引复位固定器已是大家共同的愿望。
本实用新型目的是设计一种既适合于开放性骨折清创后复位固定,也适合于闭合性骨折手法复位失败的复位固定以及对粉碎性骨折亦可进行单独牵引复位的短管状骨骨折牵引复位固定器。该固定器分设不同型号,临床医生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大小合适的型号,也可根据需要单一使用或同型号的组合应用。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措施如下(参照附图):由右夹爪1、左夹爪2、锁紧螺母3、丝杆4、转轴5、固定套6、调节螺母7、调整丝杆8和牵架9等组成。每个固定器由一对相同的固定夹组成,而每一固定夹分别由左右两个交叉的夹爪和一条丝杆穿连成并通过两个锁紧螺母调节固定。当放松锁紧螺母3、拔开丝杆时,两夹爪即可张开;反之旋紧3时两夹爪即可对合关闭。固定夹上端有转杆5;在两夹爪交叉部设有丝杆孔,调整丝杆8穿过此孔,将两个固定夹穿连为一体,并通过套在8上的调节螺母7使两端的固定夹缩紧或牵开。在调整丝杆8上有固定套6连接固定牵架9,9用以套挂牵引绳或套钩。
本实用新型由不锈钢材料制做,装配时要求两夹爪对合点(B处)误差在0.1mm内;两夹爪硬度HRC30°~40°为宜;安装后转动部位灵活无阻感,各部件表面光滑。
本实用新型根据其夹爪长短即口径大小分为A、B、C三种不同型号,A号适用于锁骨或跟骨骨折;B号适用于掌骨、跖骨骨折;C号适用于指骨、趾骨骨折。其功能均可作为牵引、复位、单双组合固定。使用时只将骨折两端打孔,选好合适型号,分别将固定夹左右两夹爪放入骨孔中夹紧,然后调节螺杆,可根据需要进行牵开复位或加压固定。如为多段骨折,可将同型号的固定器组合应用。
附图1、2、3分别为本实用新型A、B、C型固定器之侧视图,其中:
1——右夹爪 2——左夹爪 3——锁紧螺母 4——丝杆
附图4为本实用新型之正视图,其中:
5——转轴 6——固定套 7——固定螺母
8——调整丝杆
附图5为本实用新型之俯视图,其中9——牵架
附图6为本实用新型双组合式示意图,其中:
10——连接螺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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