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出租车用反光镜无效
申请号: | 93234251.5 | 申请日: | 1993-06-27 |
公开(公告)号: | CN2163104Y | 公开(公告)日: | 1994-04-27 |
发明(设计)人: | 艾如春 | 申请(专利权)人: | 艾如春 |
主分类号: | B60Q1/56 | 分类号: | B60Q1/56;B60R1/12 |
代理公司: | 湖南省零陵地区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蒋海燕 |
地址: | 425100***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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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出租车 反光镜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车用反光镜,特别是一种出租车用反光镜。
目前,我国的三轮车和摩托车出租业日益增多,为了使人们知道是出租车,车主还需另外制作出租车标牌。这样做既不美观又不实用,另外在晚上候客时,人们往往看不清标牌,因而丧失接客的机会。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提供一种既带有出租车标志和灯光显示功能又有反光镜功能的出租车用反光镜。
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来实现:在原反光镜的背面材料上用模压或印制的方法将出租两字体制作在背面的材料上,出租两字可分别制作在两个反光镜上,也可制作在一个反光镜上,以适应不同类型的出租车使用。为使得夜间也能看见出租两字,可在反光镜里装上小灯泡,用车上的直流电源供电。制作反光镜背面的材料可采用透明材料制成。
由于采用了出租标志与反光镜相结合的结构,从而使得出租车的标志更醒目和美观,另外,自带显示小灯,在晚上也能清楚地看见出租车标志既方便又实用。
下面结合附图进一步描述本实用新型。
附图1为出租两字体分别制作在两个反光镜上的结构图。
附图2为出租两字体制作在一个反光镜上的结构图。
反光镜背面[1]可用透明材料制成,出租两字体可采用模压或印制的方法,制作在反光镜的背面上,小灯[2]安装在反光镜内的灯座[3]上,电源线可从原反光镜的连接杆[4]的中心通出,由车上的直流电源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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