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抗青光眼引流装置无效
申请号: | 93242820.7 | 申请日: | 1993-10-28 |
公开(公告)号: | CN2169402Y | 公开(公告)日: | 1994-06-22 |
发明(设计)人: | 王红岩;王可灿 | 申请(专利权)人: | 五河县人民医院 |
主分类号: | A61F9/00 | 分类号: | A61F9/00;A61M1/00 |
代理公司: | 蚌埠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陆淑贤,张建宏 |
地址: | 233300 ***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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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青光眼 引流 装置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植入眼球的引流装置,具体地说,这种引流装置植入到眼巩膜组织中的特定位置时能将眼房水引出,降低非正常眼压,有效地消除和防止青光眼造成的后果。
青光眼是致盲的重要原因之一,治疗青光眼的手段之一是采用手术治疗,目前大多施行小梁切除手术。这种手术虽然成功率高,但手术后往往会出现切口处的巩膜组织再生或巩膜瘢痕的形成的情形,这两种情形分别会造成引流孔的闭合和滤过道重新阻塞,而导致手术最终失败。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永久地植入眼球中,有效的防止术后切口处巩膜组织的再生和瘢痕的形成,使房水从前房中基本上正常流出,防止眼压非正常升高的抗青光引流装置。
本实用新型由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本实用新型由主体部分1、前翼3和后翼4组成,主体部分1为一正六面体,前翼3和后翼4连在主体部分1的两侧,在主体部分1的另四个侧面上开有相通的排水孔5和6。本实用新型由与眼组织生物体相适应的材料制成,以适宜植入眼巩膜组织内。将主体部分1与前翼3相连的一侧面制成圆弧面,在后翼4上设有一缝线孔2。
对青光眼患者施行小梁切除手术时,切除小梁后,将本引流装置植入,使主体部分1嵌入切除后的缺口内,可防止切口处巩膜组织的再生及巩膜瘢痕的形成。且房水可通过主体部分1上的排水孔5和6排出,使非正常眼压降低。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植入方便,能有效地防止巩膜组织的再生和瘢痕的形成,提高手术的成功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主视图;
图2为图1的侧视图;
图3为图1的A-A剖视图。
以下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本实用新型采用与眼组织这个生物体相适应的材料制成,以适宜植入眼巩膜组织内,如PMMA(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水凝胶、玻璃等。将主体部分1与前翼3相连的一侧面1′制成圆柱面,该圆柱面的半径为5.75mm,即与正常人的角膜缘的半径大致相同。为避免由于引流装置过渡引流,而致使眼球萎陷,排水孔6的通流截面应小于3mm2。
对青光眼患者施行小梁切除手术时,切除小梁后,将本装置的主体部分1嵌入巩膜瓣下角膜缘被切除后的缺口内,用10/0尼龙缝线通过缝线孔2将后翼4缝在巩膜上,并使前翼3置于瓣下角膜缘内,然后将巩膜瓣缝回原位及作结膜瓣缝合。这时排水孔6与眼前房相通,排水孔5与前房角的苏林代管相通,眼前房内的房水便可通过排水孔6和5顺利地排出,使非正常眼压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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