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水龙头复活自动灭火报警器无效
申请号: | 93247459.4 | 申请日: | 1993-12-13 |
公开(公告)号: | CN2175016Y | 公开(公告)日: | 1994-08-24 |
发明(设计)人: | 李华斌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华斌 |
主分类号: | A62C37/10 | 分类号: | A62C37/10 |
代理公司: | 湖北省荆州地区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陈德斌 |
地址: | 434144 湖***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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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水龙头 复活 自动 灭火 报警器 | ||
一种水龙头复活自动灭火报警器,属灭火报警领域。
在人们的生活和工作中,有许多易燃物品因某种情况的失误,易引起火灾。为防止此类事情的发生,现在主要采用灭火器,消防车等工具进行灭火,但有时因对火灾发现较迟,使得火灾损失比较惨重。
为解决上述问题,人们采用在易燃物品处安装报警器或采用其它监控装置,但这些装置只能起到报警的作用,不具备自动灭火的功能。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自动灭火且能同时报警的水龙头复活自动灭火报警器。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解决方案是:压板(1)的一端通过支撑杆(5)连接在水龙头(2)上,压板(1)的另一端连接有导线(7),导线(7)的中间连接有报警器(8)。导线(7)的另一端交叉布置在易燃物品上,当易燃物品出现起火燃烧时,导线(7)则被烧断、报警器(8)产生报警,同时压板(1)被松开,阀芯(4)在水的压力下被抬起打开,水从水龙头(2)流出,起到自动灭火的作用。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具有自动灭火和报警的双重功能,还可以将已滑丝的水龙头废旧利用,且安装简单、制造容易、造价低廉。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描述。
附图为水龙头复活自动灭火报警器的结构示意图。
1压板,2水龙头,3连接螺钉,4阀芯,5支撑杆,6水管,7导线,8报警器。
本实用新型是在水龙头(2)的有螺旋的一端固接有一支撑杆(5),压板(1)的一端与支撑杆(5)连接,另一端与导线(7)相连,压板(1)压在阀芯(4)上,通过导线(7)的拉力将阀芯(4)压紧,使水不能从水龙头(2)内溢出。导线(7)的中间连接有报警器(8),导线(7)的另一端交叉布置在易燃物品上。当易燃物品出现起火燃烧时,导线(7)则被烧断,报警器(8)产生报警,同时压板(1)被松开,阀芯(4)在水的压力下被打开,水经水管(6)从水龙头(2)流出而达到自动灭火的目的。两块压板(1)的中间有一连接螺钉(3),可使压板伸长或缩短。
该实用新型既可用于与自来水管连接,又可装在盛有水的水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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