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轻质不燃性材料无效
申请号: | 94100211.X | 申请日: | 1994-01-06 |
公开(公告)号: | CN1105044A | 公开(公告)日: | 1995-07-12 |
发明(设计)人: | 欧阳钜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顺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8K3/20 | 分类号: | C08K3/20;C08J5/04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魏金玺 |
地址: | 中国***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轻质不燃性 材料 | ||
本发明是关于一种轻质不燃性材料。
装潢隔间建材的耐燃性关系人民生命财产,近来在台湾发生的餐厅、KTV等娱乐场所大火,死伤人数甚多,装潢隔间建材易燃亦是原因之一。最近刚问市的硬质PVC高发泡复合材料(发明第59871号专利,US5,238,966)具有质轻,强度佳、隔热、隔音效果优良、具自己消火的特性,极适于做为装潢、隔间的建材,惟此种新建材遇火仍会燃烧,因此其表面需有不燃性面板被覆保护为佳,习见的不燃性面板大皆采用石材或硅酸钙板,然而该等材料重量甚重,且经火焰烧烤后极易因膨胀而破裂产生裂缝,如此内部的芯材仍会遭到火焰的侵袭。
本发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轻质不燃性材料,其材质轻,具不燃性。
为达成上述目的,依据本发明所提供的一种轻质不燃性材料,包含有:氢氧化铝(Al(OH)3)20~80重量份数,以20~50重量份数较佳;中空球,例如玻璃中空珠、酚树脂中空珠、天然产中空矿微砂等,5~60重量份数,以10~40重量份数较佳;耐燃增强物,例如玻璃纤维、碳纤维、硼纤维等,3~50重量份数,以5~30重量份数较佳;耐燃的树脂塑合剂,例如酚系树脂、美耐明树脂(三聚氰胺树脂)(MF)、尿素树脂(UF)、不饱和聚酯树脂(UP)、聚脲酯树脂(PU)、环氧树脂(EP)等,12~80重量份数,以15~50重量份数较佳。
兹举一实施例说明于后:
本发明一种轻质不燃性材料的实施例包含有:①以45重量份数的氢氧化铝Al(OH)3;②加入20重量份数的中空玻璃珠;③添加20重量份数的玻璃纤维;④添加15重量份数的酚系树脂。将上述剂量顺次添加,并搅拌均匀,加以适当的干燥后,置入模具中以1000~2000磅/英寸2的压力下,加热至280~320°F,使树脂硬化成型。
本发明的材料具不燃性的原因在于氢氧化铝加热后会产生水,因水的蒸发热而降温不燃。其化学式如下:
氢氧化铝 氧化铝 水
中空球具有减轻重量、隔热、隔音的功效。
利用耐燃树脂将其塑合,并以耐燃纤维增强,使本发明的材料具有质量轻、韧性佳、隔热、隔音及不燃的特性,可将其制成薄板材,贴附在前述的硬质PVC高发泡复合材料表层,或是其它的建筑装潢芯材表层,由于其不燃性可隔火、降温,防止芯材燃烧,因此一旦失火时,可将火势局限在起火点房间,不致迅速扩大,且不会产生巨大浓烟及有毒气体,可使人员有足够的时间疏散,不致酿成巨灾。
需加以补充说明的是,本发明若使用尿素树脂,则需添加0.5~10重量份数左右的硬化剂。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安顺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安顺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4100211.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CATV电话通讯系统
- 下一篇:理肝丹的配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