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花卉菜肴无效
申请号: | 94101464.9 | 申请日: | 1994-02-28 |
公开(公告)号: | CN1107304A | 公开(公告)日: | 1995-08-30 |
发明(设计)人: | 王树祥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树祥 |
主分类号: | A23L1/00 | 分类号: | A23L1/00;A23L1/221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00021 北京市朝***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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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花卉 菜肴 | ||
1、一种花卉菜肴,它由花卉的花瓣、菜肴的主料和副料组成,其特征在于:将经保鲜处理后的花卉的花瓣与主副料制成的菜肴混合并熟制后,该花瓣能保持鲜花固有的挺度、色泽和香味。
2、按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花卉菜肴,其特征在于它的制作至少包括以下过程:
(a)将花卉保鲜处理;
(b)将经保鲜处理的花瓣入菜熟制。
3、按权利要求2中所述的花卉菜肴,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制作过程2(a)将花卉保鲜处理至少包括以下操作:
(a)采集鲜花;
(b)摘取花瓣;
(c)将花瓣加热处理;
(d)将花瓣冷却;
(e)将花瓣沥去浮水。
4、按权利要求3中所述的花卉菜肴,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操作3(c)将花瓣加热处理系指将花瓣放入温度为40~55℃的水中浸泡。
5、按权利要求4中所述的花卉菜肴,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浸泡时间为50到60秒。
6、按权利要求3中所述的花卉菜肴,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操作3(d)将花瓣冷却系指将加热处理后的花瓣放入到水温为10到20℃的水中浸泡。
7、按权利要求2中所述的花卉菜肴,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制做过程2(b)将经保鲜处理的花瓣入菜熟制至少包括以下操作:
(a)将经保鲜处理的花瓣第一次入菜熟制;
(b)第一次出勺;
(c)将经保鲜处理的花瓣第二次入菜熟制;
(d)第二次出勺;
(e)装盘。
8、按权利要求7中所述的花卉菜肴,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操作7(c)是在炒勺离开灶火,温度降至70到80℃时进行的,翻炒时间为3到5秒。
9、按权利要求2中所述的花卉菜肴,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制做过程2(b)至少包括以下操作:
(a)将经保鲜处理的花瓣放入到浇汁中熟制;
(b)将含有花瓣的浇汁浇到食品上。
10、按权利要求9中所述的花卉菜肴,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操作9(a)是在炒勺离开灶火,温度降至70到90℃时进行的,翻炒时间为3到5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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