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聚合物水分散体的制备无效
申请号: | 94102290.0 | 申请日: | 1994-03-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65540C | 公开(公告)日: | 2001-05-09 |
发明(设计)人: | O·艾丁;J·努伊茨纳;W·马赫特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BASF公司 |
主分类号: | C08F2/22 | 分类号: | C08F2/22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刘元金,齐曾度 |
地址: | 联邦德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聚合物 水分 散体 制备 | ||
1.制备具有至少为50%(体积)固体体积浓度的一种聚合物水分散体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在分散剂和自由基聚合引发剂存在下用自由基水乳液聚合的方法使至少一种可自由基聚合的除卤乙烯或偏卤乙烯之外的单体聚合,同时将至少一种起始聚合物水分散体I添加到聚合容器中,其中
a)在被加入的至少一种起始聚合物水分散体中存在的起始聚合物I的质量,与相对于由至少一种可自由基聚合的单体的质量和以起始聚合物水分散体I的形式被加入的起始聚合物I的质量构成的总质量之比为0.1至10%,
b)起始聚合物I以分散的起始聚合物颗粒形式存在于至少一种起始水分散体I中,其总质量的至少99.6%(重量)的颗粒具有非零颗粒直径,其值为≥90毫微米至≤500毫微米,
c)要被加入的至少一种起始聚合物水分散体I的总量要在自由基水乳液聚合开始前作为起始料加入到聚合容器中,
d)在聚合的第一阶段,在最初加入的起始聚合物水分散体I存在下,开始时要进行自由基聚合的至少一种单体,以最初加入的起始聚合物I的质量为基准计,其总质量的25至500%(重量)的这一部分,以常规的方式进行聚合,直至其转化率为以这一部分的量为基准计的至少80%(摩尔),
e)在聚合第一阶段以后,其余的至少一种要进行自由基聚合的单体用进料流添加法进行聚合,其条件是须从进料流添加法开始时,将该至少一种可自由基聚合的单体加入到聚合容器中,其方式是,在添加过程中任何时候,已经加入到聚合容器中的全部单体的聚合转化率至少为80%(摩尔),和
f)从开始进行自由基水乳液聚合起的任何时候,存在于聚合容器中的分散剂量,为按已经加入到聚合容器中的起始聚合物I和要进行聚合的单体总质量计的0.5至5%(重量)。
2.一种具有至少50%(体积)固体体积浓度的成品聚合物水分散体,它可以通过如下方法得到:在分散剂和自由基聚合引发剂存在下用自由基水乳液聚合的方法使至少一种可自由基聚合的除乙烯或偏卤乙烯之外的单体,在聚合容器中进行聚合,同时将至少一种起始聚合物水分散体I添加到聚合容器中,其条件是:
a)在被加入的至少一种起始聚合物水分散体中存在的起始聚合物I的质量,与相对于由至少一种可自由基聚合的单体的质量和以起始聚合物水分散体I的形式被加入的起始聚合物I的质量构成的总质量之比为0.1至10%,
b)起始聚合物I以分散的起始聚合物颗粒形式存在于至少一种起始水分散体I中,其总质量的至少99.6%(重量)的颗粒具有非零颗粒直径,其值为≥90毫微米至≤500毫微米,
c)要被加入的至少一种起始聚合物水分散体I的总量要在自由基水乳液聚合开始前作为起始料加入到聚合容器中,
d)在聚合的第一阶段,在最初加入的起始聚合物水分散体I存在下,开始时要进行自由基聚合的至少一种单体,以最初加入的起始聚合物I的质量为基准计,其总质量的25至500%(重量)的这一部分以常规的方式进行聚合,直至其转化率为以这一部分为基准计的至少80%(摩尔),
e)在聚合第一阶段以后,其余的至少一种要进行自由基聚合的单体用进料流添加法进行聚合,其条件是须从进料流添加法开始时,将该至少一种可自由基聚合的单体加入到聚合容器中,其方式是,在添加过程中任何时候,已经加入到聚合容器中的全部单体的聚合转化率至少为80%(摩尔),和
f)从开始进行自由基水乳液聚合起的任何时候,存在于聚合容器中的分散剂量,为按已经加入到聚合容器中的起始聚合物I和要进行聚合的单体总质量计的0.5至5%(重量)。
3.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制得的一种聚合物水分散体,其中该聚合物水分散体的固体体积浓度≥50%(体积)并且有下列聚合物颗粒直径分布之一,以及该聚合物水分散体不含任何卤乙烯或偏卤乙烯: a)2-25%(重量)的聚合物≤200毫微米
10-60%(重量)的聚合物≤400毫微米
15-90%(重量)的聚合物≤600毫微米
50-100%(重量)的聚合物≤800毫微米,或 b)2-15%(重量)的聚合物≤200毫微米
12-50%(重量)的聚合物≤400毫微米
25-60%(重量)的聚合物≤600毫微米
50-95%(重量)的聚合物≤800毫微米
60-100%(重量)的聚合物≤1400毫微米。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BASF公司,未经BASF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4102290.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具有启封识别带的封闭盖
- 下一篇:抗生素斯泰隆巴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