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煤用助燃消烟剂及其配制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4107325.4 | 申请日: | 1994-07-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519C | 公开(公告)日: | 1998-02-25 |
发明(设计)人: | 柏绿山;杨秀丽 | 申请(专利权)人: | 柏绿山 |
主分类号: | C10L10/06 | 分类号: | C10L10/06;C10L9/10 |
代理公司: | 北京申翔知识产权服务公司专利代理部 | 代理人: | 邓定机 |
地址: | 100081 北京***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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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助燃 消烟剂 及其 配制 方法 | ||
1.煤用助燃消烟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含有下列成分(重量份):甲醇 8-20乙醇 5-20吐温(40、60或80) 1-8乙醚 0.5-5硝酸盐水溶液 20-40石灰乳 20-40
在上述硝酸盐水溶液中的硝酸盐为硝酸铵、硝酸钾或硝酸钠,硝酸盐∶水=(10-20)∶(80-90);上述石灰乳是指由消石灰与水按CaO∶水=(5-20)∶(80-95)的重量比混合而成的均匀乳浊液。
2.煤用助燃消烟剂组合物的配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如下步骤:
(1)制备硝酸盐水溶液
将硝酸铵、硝酸钾或硝酸钠与水按硝酸盐∶水=(10-20)∶(80-90)的重量比搅拌混合直至全部溶解;
(2)制备石灰乳
将消石灰与水按CaO∶水=(5-20)∶(80-95)的重量比搅拌混合,直至生成均匀的乳浊液;
(3)乳化
将吐温(40、60或80)1-8重量份与硝酸盐水溶液20-40重量份和石灰乳20-40重量份一起搅拌混合直至乳化均匀;
(4)往步骤(3)的乳化液中加入甲醇8-20重量份和乙醇5-20重量份,搅拌混合至乳化均匀;
(5)往步骤(4)的乳化液中加入乙醚0.5-5重量份,搅拌混合至乳化均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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