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新疆风味的肉类食品无效
申请号: | 94107799.3 | 申请日: | 1994-07-15 |
公开(公告)号: | CN1114870A | 公开(公告)日: | 1996-01-17 |
发明(设计)人: | 李瑞生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瑞生 |
主分类号: | A23L1/31 | 分类号: | A23L1/31 |
代理公司: | 天津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融生 |
地址: | 30040***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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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新疆 风味 肉类 食品 | ||
本发明属于肉类食品,特别涉及一种新疆风味的肉类食品。
目前已有的羊肉串很受大众欢迎,但是它只是一种现作,现卖,现吃的肉类食品。由于制作的调料配方和制作工艺过程,决定了这种肉类食品不能长期存放,不能进入商店,列车,码头,轮船上销售,也不具备适应大规模工业化生产要求。另外在制作羊肉串时还造成空气污染。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新疆风味的肉类食品,克服上述的羊肉串的肉类食品不能长期存放,不适应到室内市场上销售要求,缺点和不足。并且适应大规模工业化生产的要求,并能解决空气污染问题。
本发明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新疆风味的肉类食品其特征配方如下:
主料:羊肉块
也可将羊肉块换作羊肉片。
调料:丁香、豆蔻、沙仁、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草蔻、
桂芝、陈皮、丹皮、高良姜、干姜、肉桂、枸杞、
白芷、胡椒、孜然、辣椒、食盐、味精、啤酒。
附料:鸡蛋、淀粉、芝麻、面包屑、食油。
其配方中的调料比例:
以每百斤羊肉配以调料:
丁香25克、豆蔻10克、沙仁10克、桂皮10克、
小茴香20克、大茴香10克、草蔻10克、桂芝10克、
陈皮15克、丹皮10克、高良姜25克、干姜25克、
肉桂10克、枸杞15克、白芷15克、胡椒10克、
孜然4.5斤、辣椒粉5斤、食盐5斤、啤酒10斤。
附料:鸡蛋10斤、淀粉20斤、芝麻5斤、面包屑8斤、
食油20斤。
新疆风味的肉类食品其配方中的羊肉可用兔肉、牛肉、鸡肉、鸭肉、马肉、驴肉、猪肉、鹿肉、狍子肉代替。
新疆风味的肉类食品其制作工艺为:
用清水熬制丁香、豆蔻、沙仁、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草蔻、桂芝、陈皮、丹皮、高良姜、干姜、肉桂、枸杞、白芷、胡椒的调料液。
将精选的羊肉块浸泡在加入食盐和啤酒的调料液中。
将浸泡后的羊肉块淋干。
将淋干后的羊肉块蘸淀粉糊后,滚上面包屑和芝麻。
将蘸滚后的羊肉块放入热食油中炸成金黄色。
将炸好的羊肉块撒上孜然、胡椒、辣椒粉
也可将羊肉块用扦子串成串。
再将其制成品包装在真空包装袋内。
本发明的优点是:易保存,不变质,食用方便,便于在多种场合销售,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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