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部首—三分—两类—音形通用码》汉字输入系统无效
申请号: | 94108809.X | 申请日: | 1994-08-02 |
公开(公告)号: | CN1100821A | 公开(公告)日: | 1995-03-29 |
发明(设计)人: | 肖长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肖长杰 |
主分类号: | G06F3/023 | 分类号: | G06F3/023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634000 四川***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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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部首 三分 通用 汉字输入 系统 | ||
1、一种《部首-三分-两类-音形通用码》汉字输入系统,简称《部首码》。该码是在一个“部首查字法改革方案”基础上建立的。“部首查字法改革方案”分汉字为有旁字和无旁字两类,分别查字。《部首码》根据编码的特点,相应地将汉字分为多结构字和一结构字两类,多结构字首先确定部首并按“三分”的序性原则拆分取码;一结构字取两个坐标码+末笔码。第一码均为整字音码。
2、如权利要求1所说的,“部首查字法改革方案”在理论上的特征为:汉字不存在象拼音文字凡单字都由字母组成那样高度的统一性或同一性,因而不存在统一的查字规则。把汉字分为按部首检索的有旁字和不能按部首检索的无旁字两类,就可以分别制定出统一的规则,使每个汉字都只有一个固定的查字方法,并把传统的部首+单笔部首+难检字的公式改为有旁字+无旁字的公式。
3、如权利要求1、2所说的,“部首查字法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在《新部首查字法规则》理。其查字方法的特征为:有旁字按旁的起笔结合笔划数扫描查旁,无旁字按字的起笔结合笔划数扫描查字。
4、如权利要求1-3所说的,“部首查字法改革方案”在查字部位上规定:上、下、左、右、主件为一级查字部位,左上角为二级查字部位。一级查字部位有两个部首时,按“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次序取部。一级查字部位没有部首时,按二级查字部位取部。
5、如权利要求1-4所说的,“部首查字法改革方案”在查字部位上的一个特征是“主件”的创制。它配合上、下、左、右、左上角五个查字部位,提高了按部首检索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从而方便了有旁字的定部,并为在理论上把芜杂的交叉结构字都归入无旁字类提供了一个依据。
6、如权利要求1-5所说的,“部首查字法改革方案”在汉字拆分取部上的规则只有一条:交叉结构一律不拆分、不分割。这符合汉字按部件划分的自然趋向,避免了汉字在拆分中的随意性和零散性。
7、如权利要求1所说的,《部首码》在编码设计上的特征为:将汉字分为多结构字和一结构字两类,多结构字首先按规定的部位确定部首,并按“三分”的序性原则,发挥部首的调控作用进行拆分,取1、2末三个部件组码,二结构字追加第二结构起末笔坐标码;一结构字取1、2笔和3、4笔坐标码+末笔笔形称谓码。
8、如权利要求1、7所说的,《部首码》设计了一个查询字音很方便的智能方法:用“V”代替整字音码,其余取码方法相同。
9、如权利要求1、7所说的,《部首码》在汉字拆分和取码上的特征表现在“三分”的序性原则上:根据交叉结构一律不拆分的规定,按3、4、5、6、7、2结构的序性进行拆分。它有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把按部件取码的数量限定在3的数目上,提高了拆分的规范性和简明性;二是限定了应当如何对多结构字按“三分”的序性原则、结合有关规定准确唯一地进行拆分。
10、如权利要求1、9所说的,《部首码》在部首提取上的特征在于:凡部首一律不拆分,不在部首位置上时,作部件处理。确立以部首为主脑去调控、限定部件拆分的方针,为拆分的唯一性提供重要的条件和保证。
11、如权利要求7、9所说的,《部首码》在部件提取上的特征为:拆分中发生二义性时,先取小部件,后取大部件。整字的拆分公式为:部首-小部件-大部件(部首有时在后面,部件先小后大的序性不变。)
12、如权利要求7、9、11所说的,《部首码》在部首设置上的特征在于:严格依形定部,多结构字都有一个固定的部首;少数字在规定的取部位置没有部首时,拆分后以第一部件代作部首;个别情况部首在规定的大体位置上但不规范的,不算部首,仍以第一部件代作部首。
13、如权利要求7、11所说的,《部首码》在部首、部件定音上的特征表现在《部首-部件定音表》上:成字部首均按本音定音(只有月、木二字依形定音);非成字部件主要向形近字、形声字挂靠来定音,化非成字部件为准成字部件,实行归类理解记忆。非成字部件定音后不再拆分,视为特定的部件。
14、如权利要求7、13所说的,《部首码》在非成字部件定音上的一个特征为:有意设置几个无音部件不给定音,从而相关的结构也不能拆分和定音,以便达到一批成字整体表达的目的,化非成字部件为成字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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