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吸收物品无效
申请号: | 94109165.1 | 申请日: | 1994-07-08 |
公开(公告)号: | CN1102976A | 公开(公告)日: | 1995-05-31 |
发明(设计)人: | 田幸喜;横田诚二 | 申请(专利权)人: | 智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F13/46 | 分类号: | A61F13/46;A61L15/16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任宗华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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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吸收 物品 | ||
1、由渗透液体的前片和不渗透液体的后片和置于两片之间的吸收体构成的吸收制品,所述吸收体至少由两层构成,被放置于接近前片的第一层是由亲水纤维和热熔粘合纤维所构成的,被放置在接近于后片的第二层由高吸水聚合物和热熔粘合纤维构成。
2、按权利要求1的吸收制品,其特征是所述第一层是占重量的20-90%的亲水纤维和占重量的10-80%的热熔粘合纤维的混合物,所说第二层是占重量为50%到80%的高吸水聚合物和占重量为20%-50%的热熔粘合纤维所构成的混合物。
3、按权利要求1或者2的吸收制品,其特征是所述热熔粘合纤维是具有两种不同熔点的组分的轭合纤维,轭合比为30/70-70/30。
4、按权利要求3的吸收制品,其特征是所说的第一层的单位重量是在20-300克/平方米的范围里,所说的第二层的单位重量的范围是50-500克/平方米。
5、按权利要求1或2的吸收制品,其特征是所说的可渗透液体的前片是聚烯烃非织造织物,具有单位重量的范围是25-35克/平方米,所说的后片是聚乙烯片。
6、按权利要求1或2的吸收制品,其特征是所说的高吸水聚合物能吸收其重量的30倍以上的水。
7、按权利要求1或2的吸收制品,其特征是所说的亲水纤维是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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