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玻璃制品消皱剂及其生产工艺无效
申请号: | 94111978.5 | 申请日: | 1994-11-17 |
公开(公告)号: | CN1107124A | 公开(公告)日: | 1995-08-23 |
发明(设计)人: | 李正刚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省崇州市玻璃制品总厂 |
主分类号: | C03B40/02 | 分类号: | C03B40/02 |
代理公司: | 成都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尹光成 |
地址: | 61123***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玻璃制品 消皱剂 及其 生产工艺 | ||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来消除玻璃制品在生产过程中,所出现折皱缺陷的消皱剂。
长期以来,在玻璃制品的生产过程中,其产品都普遍存在着表面折皱纹的缺陷。尤其是玻瓶类的制品,在其颈部的皱纹更为明显和难于克服。它严重地影响了产品的外观质量。经研究分析表明,玻璃制品产生皱纹的原因,主要是在生产过程中受外部条件影响,料液温差过大和一些机具原因所致。针对这一问题,国内外许多专业研究单位和生产厂家都曾不遗余力地进行过试验攻关,但至今尚未找到一条好的解决途径。目前,国内解决玻璃制品皱纹较好的办法是将成品进行再加工,即进行表面抛光处理。用此种方法解决玻璃制品皱纹,就必须增加工艺设备投资,提高生产成本,即耗时又费力,事倍功半。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避免上述现有技术中的不足之处,而提供一种工艺简单,成本低廉,使用方便,能在玻璃制品的生产过程中直接可靠地消除制品皱纹的玻璃制品消皱剂。
本发明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措施来达到:该玻璃制品消皱剂是由石墨粉和桐油两种物质混合而成。
本发明中的石墨粉与桐油的重量配方比为1∶1.5~2.4。
附图为本发明的生产流程简图。
本发明下面将结合实施例作进一步详述:先取1份重量的石墨粉待用,然后取2份重量的桐油并将它加热至60℃后,再与待用的1份重量的石墨粉混合,让它们搅拌均匀,冷却后就制得玻璃制品消皱剂。使用时,是将制备好的玻璃制品消皱剂均匀地喷涂或涂刷在已预热加温至400~450℃的模具内壁上,烘烤10分钟后,再进行第二次喷涂,连续进行三次喷涂烘干后,其涂层厚度为1-2mm,即可投入生产使用。这样三次用玻璃制品消皱剂处理过的模具,可让一个生产台班(八小时)的正常使用。且保证每件玻璃制品均无皱纹出现。
本发明相比现有技术具有如下优点:该玻璃制品消皱剂制作工艺简单,成本低廉,使用方便。它能在玻璃制品的生产过程中,直接地将制品上的皱纹消除,且不影响玻璃制品的内在质量,也不增添其他工艺设备,其效果十分显著。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四川省崇州市玻璃制品总厂,未经四川省崇州市玻璃制品总厂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4111978.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甜橙香油中类胡萝卜色素的分子蒸馏提取方法
- 下一篇:大枣滋补酒的制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