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有机磷类多杀农药无效
申请号: | 94113041.X | 申请日: | 1994-12-26 |
公开(公告)号: | CN1108884A | 公开(公告)日: | 1995-09-27 |
发明(设计)人: | 徐建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徐建军 |
主分类号: | A01N57/10 | 分类号: | A01N57/10 |
代理公司: | 四川省专利服务中心代理部 | 代理人: | 濮家蔚 |
地址: | 61020***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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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有机磷 类多杀 农药 | ||
本发明涉及的是以杀蚧类害虫为主的有机磷类杀虫农药。
有机磷类农药是已被广泛和大量使用的高效力农药,杀虫谱广,新品种成分仍在被不断地研制推出,并各有其特点。乐果或氧乐果是已被较长时间使用的品种,有强烈的触杀和一定的胃毒作用,对螨类及蚧类害虫曾有良好的防治效果。但因其使用时间较久,害虫已有相当程度的抗药性产生。速扑杀,又名杀扑磷,化学名称为S-2,3-二氢-5-甲氧基-2-氧代-1,3,4-硫二氮茂-3基甲基-0,0-二甲基二硫代磷酸酯,是较近推出的一种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渗透作用,能渗入植物组织内,对咀嚼式和刺吸式口器害虫均有杀灭效力,尤其对蚧壳虫有特效,但使用成本较高是阻碍其推广应用的一大因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针对上述情况提供一种由不同种类的有机磷成分所成的杀虫农药,使其在降低使用成本的前提下能保持与速扑杀有基本相当的对蚧壳害虫的杀灭效果。
构成本发明农药的成分(重量%)为乐果或/和氧乐果等乐果类成分4~34,速扑杀成分2~34,其余为常规溶剂及乳化剂等辅助剂。其中的乐果类成分可以为单独的乐果或氧乐果,也可以为此二者以适当比例的混合物。表1所示的是本发明杀虫农药的若干实例,但显然它们并非是限制本发明农药范围仅有的几种形式。
本发明农药制备方法并无特别要求,只需将上述成分按规定比例混合搅拌均匀后即可。由于本发明农药是将成本高但对蚧壳害虫有特效的速扑杀与成本低但仅曾经对蚧壳类害虫有效而目前已有抗药性问题的乐果类成分混合复配,所以成本可大大降低,一般使用成本比单纯使用速扑杀可降低40~50%,但对蚧壳虫的防治效果与单独使用速扑杀时相当。表2所示的是对柑桔矢尖蚧害虫以40%速扑杀按1∶1000~2000稀释比使用后30天,以40%氧乐果或乐果按1∶800~1000稀释比使用后10天和以含12~16%速扑杀与24~28%氧乐果混合所成的本发明农药按1∶1000~2000稀释比使用后30天防治效果的对比试验结果。这一结果表明,按本发明方式组成的农药,不但克服了蚧壳虫对乐果类农药的抗药性,而且还提高了乐果类成分对蚧壳虫的防治效果。
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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