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信息记录媒体,光盘与重放系统无效
申请号: | 94116208.7 | 申请日: | 1994-09-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67172C | 公开(公告)日: | 2001-06-13 |
发明(设计)人: | 伊藤保;伴野弘;小池隆一;竹内崇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 |
主分类号: | G11B20/12 | 分类号: | G11B20/12;G11B7/0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吴增勇,王忠忠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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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信息 记录 媒体 光盘 重放 系统 | ||
1.一种信息记录媒体(4),有一个记录表面,该记录表面包括第一部位和第二部位,第一部位含有在多个轨迹上形成的信息坑模式,这些信息坑模式是根据待重放的数据从多种供记录数据用的信息坑模式分别选取的,第二部位含有大到可见的程度,在多个轨迹上形成的字符模式或图像模式(14);
所述信息记录媒体(4)的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部位配备有多个同心地形成的特定信息坑模式,使得所述字符模式或所述图像模式(14)有一定形状;
所述特定信息坑模式包括所述多种信息坑模式的至少一种,所述同心地形成的特定信息坑模式可由重放所述数据的重放系统读取;且
形成所述特定信息坑模式的区的平均反射率明显与所述特定信息坑模式(142或143)的所述区周围区的平均反射率不同。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记录媒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特定信息坑模式包括所述多种信息坑模式中的至少两种信息坑模式(142,143),且所述信息记录媒体包括至少两个部位,各部位上同心地形成有所述两种信息坑模式。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记录媒体,其特征在于,所述部位作为模式显示部位设在所述记录表面上,且所述信息记录媒体是个光盘(4)。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信息记录媒体,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记录媒体是个光盘(4)。
5.如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信息记录媒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字符模式或所述图像模式均为选自表示关于记录在所述光盘上的信息的版权内容的模式、提供给所述光盘或光盘上的数据的商标和表示关于所述光盘或记录在光盘上所述数据任何其它权利的内容的模式三者组成的一组的组成部分。
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信息记录媒体(4),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光盘的所述记录表面上形成的所有信息坑模式,包括所述在所述模式显示区中形成的所述信息坑模式在内,是根据CLV(恒定线性速度)系统形成的,CLV系统中所述多个轨迹的跟踪线性速度保持固定。
7.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信息记录媒体(4),其特征在于,所述在所述模式显示区形成的信息坑模式是根据CAV(恒定角速度)系统形成的,CAV系统中所述光盘的转速保持恒定,所述记录表表面不包括所述模式显示区的任何区中形成的信息坑模式是根据CLV(恒定线性速度)系统形成的,CLV系统中所述多个轨迹的跟踪线速度保持恒定。
8.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信息记录媒体(4),其特征在于,所述模式显示区中形成的所述信息坑模式是根据CLV(恒定线性速度)系统形成的,CLV系统中所述轨迹的跟踪线性速度保持恒定,所述记录表面除了所述模式显示区以外的任何区中形成的信息坑模式是根据CAV(恒定角速度)系统形成的,在CAV系统中所述光盘的转速保持恒定。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信息记录媒体(4),其特征在于,所述光盘的所述记录表面上设有多个所述模式显示区,且根据所述CAV系统形成有信息坑模式各区中所包含的轨迹中,那些毗邻根据所述长度CLV系统形成有信息坑的各区的轨迹,其信息坑以基本上等于各毗邻区中形成的信息坑的长度的单位长度形成。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信息记录媒体(4),其特征在于,多个所述模式显示区设在所述光盘的所述记录表面上,且根据所述CAV系统形成有信息坑模式各区中所包含的轨迹中,那些毗邻根据所述CLV系统形成有信息坑的的各区的轨迹,其信息坑以基本上等于各毗邻区中形成的信息坑的长度的单位长度形成。
11.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信息记录媒体(4),其特征在于,所述光盘的所述记录表面上设有多个所述模式显示区。
12.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信息记录媒体(4),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模式显示区为多个彼此分开的环形区。
13.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信息记录媒体(4),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模式显示区为多个彼此分开的环形区。
14.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信息记录媒体(4),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模式显示区为多个连续毗邻的环形区。
15.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信息记录媒体(4),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模式显示区为多个连续毗邻的环形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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