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玻璃纤维增强的聚碳酸酯树脂组合物无效
申请号: | 94117073.X | 申请日: | 1994-10-06 |
公开(公告)号: | CN1106034A | 公开(公告)日: | 1995-08-02 |
发明(设计)人: | 石和健一;系井秀行 | 申请(专利权)人: | 日本通用电气塑料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08L69/00 | 分类号: | C08L69/00;C08K7/14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刘元金,杨厚昌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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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玻璃纤维 增强 聚碳酸酯 树脂 组合 | ||
本发明涉及玻璃纤维增强的聚碳酸酯树脂组合物,更具体地说,涉及其中基础树脂为共聚聚碳酸酯的玻璃纤维增强树脂组合物。
玻璃纤维增强的聚碳酸酯树脂由于其机械强度、刚性和尺寸精度优良而广泛用于照相机和电力设备的外壳材料。在这些应用中,需要有优良的表面外观以增加产品的价值。
但是,由于存在明显的玻璃纤维浮漂物,即突出于表面的玻璃纤维,使得玻璃纤维增强的聚碳酸酯树脂要比其它树脂如玻璃纤维增强的尼龙或玻璃纤维增强的聚酯更难于得到良好的外观。
在先有技术中采用在高模压温度下的模制方法以克服这个缺点,但该方法加长了模制周期,因而不可取。
也曾采取用饰面涂料得到良好面层的方法,但这些方法的缺点是成本太高,且对已经存在浮漂物疵点的表面进行涂敷以得到吸引人的外观是相当困难的。
因而,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具有改善的表面外观的玻璃纤维增强的聚碳酸酯树脂组合物。
本发明人发现,通过用有特定结构的共聚聚碳酸酯作为聚碳酸酯树脂并与直径不大于10μm的玻璃纤维共混可以显著地改善表面外观。
因此,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聚碳酸酯树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含有
(A)99-50份(重量)具有式(1)和式(2)所示组成单元的共聚聚碳酸酯:
其中,每个R4和R5独立地代表卤原子或一价烃基;B是-(R1-)C(-R2)-,其中R1和R2独立地代表卤原子或一价烃基,-C(=R3)-,其中R3是二价烃基,-O-,-S-,-SO-或-SO2-;R6是1-10个碳原子的烃基,它们的卤化物,或卤原子;每个p、q和n独立地表示0至4的整数,并且在组成单元中,所述的化合物(2)的量为化合物(1)和化合物(2)两组成单元总量的2-90%(摩尔),和
(B)1-50份(重量)平均纤维直径不大于10μm的玻璃纤维。
本发明所用的共聚聚碳酸酯必须具有式(1)和式(2)所示的组成单元。式(1)所示的组成单元由双酚组分和碳酸酯组分构成。
可用于引入双酚组分的双酚类如下面式(3)所示:
[式3]
式中,R4、R5、B、p和q的定义同上。
本发明中可用的双酚类包括(但不限于)双(羟基芳基)烷烃类,如双(4-羟基苯基)甲烷、1,1-双(4-羟基苯基)乙烷、2,2-双(4-羟基苯基)丙烷(即所谓双酚A)、2,2-双(4-羟基苯基)丁烷、2,2-双(4-羟基苯基)辛烷、双(4-羟基苯基)苯基甲烷、2,2-双(4-羟基-1-甲基苯基)丙烷、1,1-双(4-羟基叔丁基苯基)丙烷和2,2-双(4-羟基-3-溴苯基)丙烷;双(羟基芳基)环烷烃类,如1,1-双(4-羟基苯基)环戊烷和1,1-双(4-羟基苯基)环己烷;二羟基芳基醚类,如4,4′-二羟基二苯基醚和4,4′-二羟基-3,3′-二甲基二苯基醚;二羟基二芳基硫醚类,如4,4′-二羟基二苯基硫醚和4,4′-二羟基-3,3′-二甲基二苯基硫醚;二羟基二芳基亚砜类,如4,4′-二羟基二苯基亚砜和4,4′-二羟基-3,3′-二甲基二苯基亚砜;和二羟基二芳基砜类,如4,4′-二羟基二苯基砜和4,4′-二羟基-3,3′二甲基二苯基砜。这些物质既可单用也可两种或更多种合用。其中特别优选2,2-双(4-羟基苯基)丙烷。
用于引入碳酸酯组分的前体组分包括:例如碳酸二酯类,如碳酸二苯酯、碳酸二甲苯酯、碳酸二(氯苯基)酯,碳酸间羟甲苯酯、碳酸二萘酯、碳酸双联苯酯、碳酸二乙酯、碳酸二甲酯、碳酸二丁酯和碳酸二环己酯,以及羰基卤化物,如光气。这些物质既可单用也可两种或更多种合用,其中特别优选碳酸二苯酯。
上文式(2)所示的组成单元由双酚组分、间苯二酚和/或取代的间苯二酚组分和碳酸酯组分构成。如上文所述那些双酚类可用于引入双酚组分。上文所述的碳酸二酯类或光气可用作碳酸酯组分。为引入间苯二酚和/或取代的间苯二酚组分,可将下面式(4)所示化合物单独使用或两种及两种以上合用:
[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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