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动吸尘器无效
申请号: | 94117497.2 | 申请日: | 1994-10-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98051C | 公开(公告)日: | 2003-01-08 |
发明(设计)人: | 小田原博志;佐川好市;砂川正郎;小泽盛男;永井玄;織田胜;宫下和枝;鹤田尚登;川内诚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日立多贺技术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47L9/00 | 分类号: | A47L9/00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树俦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 吸尘器 | ||
1.电动吸尘器,具有内设集尘部、软线卷轮、电动送风机等的吸尘器本体、和上述集尘部连通并与上述吸尘器本体连接的软管,与上述软管顶端连接的吸尘口,为使上述吸尘器本体移动而配置的左右一对车轮,其特征在于,将上述一对车轮,使其面对面的间隔下方宽度较窄那样倾斜地支承在上述吸尘器本体上。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将上述一对车轮按照使其面对面的间隔下方宽度变窄那样倾斜地支承上述吸尘器本体的同时,使该吸尘器本体的所述车轮的上方边侧部位形成将该车轮遮盖住的檐状。
3.电动吸尘器,具有内设集尘部、软线卷轮、电动送风机等的吸尘器本体,和上述集尘部连通并与上述吸尘器本体连接的软管,与上述软管顶端连接的吸尘口,配置在上述吸尘器本体两侧部位上的左右一对轴承,与转轴接合并可自由旋转地配置在该轴承上的左右一对车轮,其特征在于使上述车轮转轴的中心线相对水平线按规定值向下方外侧倾斜。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使上述车轮转轴的中心线相对水平线按规定值向下方外侧倾斜的同时,将上述吸尘器本体的车轮上方边侧部位形成将该车轮遮盖住的檐状。
5.如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使上述车轮的外周面相对地面向下方外侧倾斜。
6.如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按照使上述车轮的转轴中心线相对水平线倾斜2-10°安装上述车轮。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日立多贺技术株式会社,未经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日立多贺技术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4117497.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光学活性的哌啶化合物的酸加成盐和其制备方法
- 下一篇:建筑物用无通道进气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