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灰色玻璃组合物无效
申请号: | 94118331.9 | 申请日: | 1994-11-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43217C | 公开(公告)日: | 1999-05-05 |
发明(设计)人: | J·F·克鲁姆威德;A·V·朗格巴多;L·J·希里斯塔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PPG工业公司 |
主分类号: | C03C3/087 | 分类号: | C03C3/087;C03C4/02;C03C4/08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徐汝巽 |
地址: | 美国宾***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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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灰色 玻璃 组合 | ||
1.一种中性灰色玻璃组合物,其基础玻璃部分包括:
SiO2 66至75重量%
Na2O 10至20重量%
CaO 5至15重量%
MgO 0至5重量%
Al2O3 0至5重量%
K2O 0至5重量%
而其着色剂部分基本上由以下物质组成:
Fe2O3(总铁) 0.820至0.935重量%
FeO 不超过0.30重量%
CoO 124至180ppm
Se 16至29ppm
该玻璃在厚度为3.9mm时,透光性为20至39.28%。
2.根据权利要求1的组合物,其中Fe2O3浓度为0.820至0.935重量%,FeO浓度为0.181至0.285重量%,CoO浓度为124至150ppm,而Se浓度为16至24ppm。
3.如权利要求1的组合物,其中玻璃的颜色特征为在厚度为3.9mm时主波长在480至580纳米范围,色纯度不高于8%。
4.如权利要求3的组合物,其中玻璃的颜色特征为,主波长在485-540纳米范围内,色纯度不高于3%。
5.如权利要求1的组合物,它还包括附加的紫外线吸收材料。
6.如权利要求5的组合物,其中所说的紫外线吸收材料是选自铈、钒、钛和钼以及它们的组合的材料的氧化物,其数量不超过玻璃组合物的2.0重量%。
7.如权利要求6的组合物,其中所说的紫外线吸收材料包括TiO2,其含量为0.1-1.O重量%。
8.如权利要求7的组合物,其中所说的TiO2含量为0.2-0.5重量%。
9.一种由权利要求1的玻璃组合物制成的玻璃板。
10.如权利要求9要求的玻璃板,其中玻璃板厚度为3-6mm。
11.如权利要求9要求的玻璃板,其中厚度为3.9mm时玻璃板的颜色特征为:主波长在480-580纳米范围内,并且色纯度不高于8%。
12.如权利要求11的玻璃板,其中玻璃的颜色特征为:主波长在485-540纳米范围内并且色纯度不高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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