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纤维素酶制剂以及用其处理纤维素系纤维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4190071.1 | 申请日: | 1994-02-10 |
公开(公告)号: | CN1102531A | 公开(公告)日: | 1995-05-10 |
发明(设计)人: | 河端惠子;捠谷彻;平山匡男;河野敏明;大塚正昭 | 申请(专利权)人: | 明治制菓株式会社;洛东化成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D06M16/00 | 分类号: | D06M16/00;C12N9/42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闽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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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纤维素 酶制剂 以及 处理 纤维 方法 | ||
本发明涉及含有纤维素酶的酶制剂(enzyme preparation),即纤维素酶制剂(Cellulase preparation),以及用其处理纤维素系纤维的方法,更说细地说是涉及可以抑制纤维系纤维的强度降低,同时可以改进纤维素系纤维颜色、手感的纤维素酶制剂。
使用含有纤维素酶水溶液处理纤维素系纤维来改进纤维素系纤维的颜色、手感等诸性质的方法已广为人知。这种处理一般被称为减重加工(loss in weight treatment)、不用石头的石头洗处理(stone-freestone-washed process)等,特别是将经过这种加工的纤维素系纤维称为类似石头洗的劳动布(Stone-Washed denim like)。
在这些处理中,例如作为纤维加工用制剂记载在特开昭62-174298号、特开平4-8287号、特表平4-500702号等中,另外,作为纤维的加工方法记载在特开平4-185775号、特公平2-19235号、特开平2-80680号、特开平3-167378号、特开平2-80673号、特公平4-13471号、特开平3-167366号、特开平3-241076号、特开平3-241077号、特公平2-20751号、特公平4-13470号中。
可是一般地都指出了当用纤维素酶处理纤维素系纤维时,纤维素系纤维的强度都会下降。
为了防止这些纤维素系纤维的强度下降,提出了如缩短处理时间的方法(特公昭52-48236号)。然而就本发明者所知,用这种方法处理虽然可以抑制纤维强度的下降,但对纤维的改性程度还不够。
进而,作为抑制纤维强度下降的方法又提出了各种方法。例如实施化学前处理的方法(如特公平1-23591号、特公平2-40787号、特开平2-216282号、特开平3-51376号、特开昭60-99084号)、使树脂或盐类与纤维素酶共存的方法(如特开平2-216283、特开平4-50380号)、实施化学后处理的方法(如特开平4-50365号)、使用淀粉甘油浆预处理的方法(如特开平1-260067号)、与非纤维素系纤维组合的方法(如特开平3-97972号、特开平3-234876号)、与起毛处理组合的方法(如特开平4-18174号)等。但就本发明者所知,这些处理的效果也不是令人十分满意的,如用纤维素酶处理不能得到原来要求的手感等,尚有待进一步改进的余地。另外,存在着由于各种药品的添加带来了对装置和设备材料的损伤、操作上的危险性等问题,进而还产生了废水处理困难等新的课题,所以上述的方法可以说不是理想的方法。
可是,纤维素酶制剂另一方面也作为衣用洗涤剂的添加剂而被广泛开发着。这种用途是基于纤维素酶中对结晶性纤维素的非吸附成分、特别是对结晶性纤维素的非吸附性内葡聚糖酶成分对于结晶性高的区域外表上几乎不作用,只是作用在包围了污垢的纤维的非结晶部分,再将污垢除去的原理(Agric.Biol.Chem.,53(5),1275-1281,1989)。这种纤维素酶只是作用在纤维素的非结晶部分来达到去除污垢的作用,因此,用这样的纤维素酶不能期待对纤维素系纤维的手感和颜色有良好的改进效果。
另外,在特开昭63-264699号中,记述了从纤维素的结晶程度(即高结晶或非结晶或低结晶性)及其分解性来评价纤维素酶。可是此公报中只限于提出了作为衣用洗涤组合物。事实上,用此种纤维素酶还不能改进纤维系纤维的手感和颜色。
进而,在纤维系纤维的处理中,提出了对结晶性纤维素显示吸附性的内葡聚糖酶成分的重要提案(特开照57-23699号、特表平3-504080号)。可是,这些提案也只是关于用于衣料用洗涤剂的添加剂,而不是着眼于减重加工而且抑制纤维强度降低的观点。事实上,使用这些纤维素酶是不能充分改进纤维的手感和颜色,并且在处理中伴随着纤维强度下降。确实有人也指出像棉纱那样的结晶度高的纤维强度与结晶区域状态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纤维物理学70~71页:纤维学会编、纤维便览加工篇1042~1043页:纤维学会编)。可是上述事实启发我们,只考虑对结晶纤维素显示吸附性的内葡聚糖酶成分时,是不能防止纤维强度下降的。
从以上可看出,在使用纤维素酶改进纤维素系纤维的手感、颜色的方法中,可以说存在着抑制其纤维强度下降的问题。就本发明者所知,使用现在一般用的纤维素酶制剂时,与处理前相比,当有5%的减重率时,纤维强度(每支纱的相对残余拉伸强度)可以低到处理前的65%左右。
因此,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抑制纤维素系纤维的强度下降的同时,又可以改进纤维素系纤维的颜色、手感的纤维素酶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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