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便携式多折伞无效
申请号: | 94203696.4 | 申请日: | 1994-02-17 |
公开(公告)号: | CN2189401Y | 公开(公告)日: | 1995-02-15 |
发明(设计)人: | 刘福田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福田 |
主分类号: | A45B25/02 | 分类号: | A45B25/02 |
代理公司: | 柳沈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晓舒 |
地址: | 台湾省***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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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便携式 多折伞 | ||
1、一种便携式多折伞,是以内主骨的里端枢接于伞中杆的上巢上,一内支骨以其里端枢接于伞中骨的滑套上,一内连系骨的里端枢接于内主骨的外端,一内中主骨以其里端枢接于内连系骨的外端,而内中主骨的里端侧并枢接内支骨的最外端,且内中主骨的中段处并设置有一挠性联结器,一内挠性连系骨穿套内中主骨的联结器,其里端侧与内支骨的外端侧枢接,而其外端侧则与外中主骨的最里端枢接,一外挠性连系骨的里端侧与内中主骨的外端侧枢接,其外端侧则枢接于包头上,一外中主骨的里端侧分别与内挠性连系骨、内中主骨的外端侧枢接,其外端侧并枢接于包头上,一外主骨以其最里端枢接于包头上;其特征在于:
包头为一片体弯折成U形状,包头上并有三个枢孔,分别为第一枢孔,线孔与第二枢孔;
外主骨的里端侧呈扁形状,其上并具有两通孔;
外中主骨的最外侧有一叉状凸出,其上并有一枢孔可供枢接;
依前述包头的第一枢孔可与外挠性连系骨的外端侧及外主骨扁形端部的最里端枢孔相枢接,且使外主骨扁形端部的外侧孔与包头的线孔对齐,供伞布的牵线穿套,而包头上的第二枢孔则与外中主骨的叉状凸出枢接,并将外主骨的里端侧顶于第二枢钉上,由枢接的作用而将外主骨的里端侧限位于包头内,而使收折后伞骨的径向距得以缩小;
另外内中主骨的里端侧有一叉状开缝,用以收纳外挠性连系骨因受包头第二枢钉推顶后的径向突出,而使伞具收折后有更小的径向距。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多折伞,其中,其内中主骨的横截面呈一梯形状,其横截面并较内支骨的横截面为宽;且外中主骨的横截面又较内中主骨的横截面为宽,收折时内支骨没入内中主骨内,再一起没入外中主骨内。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便携式多折伞,其中,内、外中主骨的截面可为浅弧形状。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多折伞,其中,挠性联结器可设置于外中主骨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多折伞,其中,包头上可仅具两枢孔,而无线孔,并直接以第一或第二枢孔为线孔。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多折伞,其中,包头可开四个枢孔,分别为用以枢接外挠性连系骨的第一枢孔,为线孔的第二枢孔,用以枢接外主骨里端侧扁形端部的枢孔的第三枢孔,与外中主骨外侧枢接的第四枢孔,并将外主骨以枢钉顶住限位于包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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