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玻璃钢安全护栏无效
申请号: | 94208493.4 | 申请日: | 1994-04-20 |
公开(公告)号: | CN2198308Y | 公开(公告)日: | 1995-05-24 |
发明(设计)人: | 吕春富;王学义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中和经济技术开发公司;吕春富;王学义 |
主分类号: | E01F15/00 | 分类号: | E01F15/00 |
代理公司: | 交通部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饶黄裳 |
地址: | 100045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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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玻璃钢 安全 护栏 | ||
1、一种用于公路,特别是用于高速公路,由一个以上的护栏板(1)、立柱(2)组成的玻璃钢安全护栏,其特征在于护栏板(1)是由玻璃钢或玻璃钢和钢组合制成,立柱(2)是由玻璃钢制成,护栏板(1)与立柱(2)之间采用钢质高强螺栓(5)连接,护栏板(1)沿道路纵方向在立柱(2)处用连接板(3)与另一块护栏板通过钢质螺栓(6)连接,连接板(3)由玻璃钢或钢制成,连接板(3)的结构形状与护栏板(1)连接面形状相吻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钢安全护栏,其特征在于在护栏板(1)和立柱(2)之间装有托架(4),它由钢或玻璃钢制成,其一端与立柱(2)用钢质高强螺栓(5)连接,另一端与连接板(3)通过钢质螺栓(7)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玻璃钢安全护栏,其特征在于护栏板(1)沿道路纵向为等截面,其横截面为开口型或闭口型波形板,波形板形状为园弧形或瓦楞型波形板,均由玻璃钢制成,或其横截面为纵向加肋波形板,纵向加肋波形板的纵向肋条为实心或中空型结构,且由玻璃钢或钢制成,立柱(2)为中空园柱或中空方柱或加肋的中空园柱或加肋的中空方柱,加肋式中空园柱或中空方柱的竖向肋条采用“一”字型或“V”字型。
4、根据权利要求 3所述的玻璃钢护栏,其特征在于所说的护栏板(1)的直段为绿色,弯道为黄色,急弯及危险路段为红色,立柱(2)为白色。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玻璃钢护栏,其特征在于所说的护栏板(1)的直段为绿色,弯道为黄色,急弯及危险路段为红色,立柱(2)为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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