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动牙刷无效
申请号: | 94210864.7 | 申请日: | 1994-04-28 |
公开(公告)号: | CN2190974Y | 公开(公告)日: | 1995-03-08 |
发明(设计)人: | 李瑞龙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瑞龙 |
主分类号: | A61C17/26 | 分类号: | A61C17/26 |
代理公司: | 柳沈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杨梧 |
地址: | 台湾省***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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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牙刷 | ||
1、一种电动牙刷,包括刷柄与刷头两部分,其特征在于,刷柄内有一马达,马达轴心同时传动两转轴,转轴延伸至刷柄前端与刷头部分的刷毛连接并带动刷毛,使两刷毛分别向不同方向旋转;刷头为一具有可掀闭外盖的基座,基座前后各延伸半圆承片以承装两组刷毛使其旋转,两承片间基座中央部分缕空,刷毛部分暴露出。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牙刷,其特征在于两组刷毛与基座组装,是在基座承片上设适当嵌槽,以设置刷毛轴心,前承片内缘设两结合片,结合片上各开有缺口朝下且具有较窄颈部的槽孔,后承片则开设直接贯通承片的槽孔,嵌槽容置刷毛轴心,并以其较窄颈部对刷毛轴心限位,避免刷毛脱离。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牙刷,其特征在于,两组刷毛与转轴结合,是于刷毛轴心末端设一槽孔,并于其内壁形成一嵌条,转轴周缘开设对应嵌槽,转轴套接于刷毛轴心的槽孔内时,利用嵌槽及嵌条的连动关系以转轴带动刷毛旋转。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牙刷,其特征在于,外盖一侧与基座连接,具有可任意掀闭的幅度,其另侧设有一插榫,基座对应侧设嵌槽,插榫与嵌槽配合可固定外盖将其封闭,也可施力使插榫脱离嵌槽将外盖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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