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木偶玩具无效
申请号: | 94219088.2 | 申请日: | 1994-08-19 |
公开(公告)号: | CN2232303Y | 公开(公告)日: | 1996-08-07 |
发明(设计)人: | 毛庆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毛庆平 |
主分类号: | A63H3/20 | 分类号: | A63H3/20 |
代理公司: | 南宁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黎明天 |
地址: | 545305 广***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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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木偶 玩具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玩具,尤其是一种木偶玩具。
木偶,以前大多为演出剧团的道具,形状较大,头部及手脚为活动连接,用多根绳子捆吊住手、脚部位,通过拉动绳子,使其动作;或将手伸入木偶衣服下面的空心部位,靠多个手指的活动指挥其动作,木偶玩具尚未见市场上有售。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简洁,操作方便,可随意拆开、组合,便于携带,外部造型新颖的小型超霸木偶玩具
本实用新型是由一截截空心的圆柱体或多边体组成的木偶手、腿、身躯、头各部件,用一根绳子将其串联并卡在一条有缝隙的板面上组成。
以下结合附图作详细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使用状态图。
本实用新型的整体是一个人物形状,主要由头、手、手臂、身躯、腿、脚等几个部件组成,每个部件为一截截空心的圆柱体或多边体,用一条绳子(2)穿过这些空心的圆柱体或多边体(1)组成木偶的手、腿、身躯、头各部件,并将其串联起来成为人物形状。这些空心体的制作材料可以是竹筒、木头、金属或塑料,橡胶等。从脚下部伸出的绳子(2)穿过一块长形板(3)的缝隙,将木偶卡在板面上,并可来回移动,通过拉动绳子力的大小控制木偶各部件动作。在手部件端部还可捆上刀、棍、枪之类的兵器(4),这样,当在一块板上串上两个或两个以上木偶时,随着绳子的松紧、扯动,即会形成十分有趣的打斗。
本实用新型的外型,可根据古典故事描述的孙悟空、武松或传奇英雄人物,以及现代的变形金刚等形象来设计、变化。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洁,操作方便,可随意拆开、组合,整体小巧,便于携带,且创意新颖,动作有趣,会深受儿童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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