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残液再生器无效
申请号: | 94228355.4 | 申请日: | 1994-04-18 |
公开(公告)号: | CN2190734Y | 公开(公告)日: | 1995-03-01 |
发明(设计)人: | 王永宾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永宾 |
主分类号: | F17C7/02 | 分类号: | F17C7/02 |
代理公司: | 辽宁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史旭泰 |
地址: | 110101 辽宁省沈***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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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再生 | ||
本实用新型是属于液化气罐的附件。
在本实用新型之前液化气罐内的残液常常被倒掉,不仅造成能源浪费,而且也是危险的,时而也因此而发生火灾;目前也有在液化气罐外进行加热,使之残液尽量烧尽,但是,这是违反液化气罐的安全操作规程。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针对上述问题,提供一种结构简单适用,可使残液的有效成份充分燃烧的残液再生器。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本实用新型包括管体,管体的底部具有内套管,管体、内套管内具有导芯,导芯上面的管体上具有通孔,内套管的底部设置有气水分离体,内套管外设置有管体的支撑弹簧,气水分离体上端的内套管上具有导孔,以此实现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优点:
1.可使残液充分燃烧:
本实用新型可使残液通过内套管的导孔、导芯引到管体的上端,液化气罐内的气体通过通孔将残液带出燃烧;而残液中的水分呈现在气水分离体的顶平面以下,在一段时间后将其水倒出即可;
2.结构简单: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组件就是管体、内套管、气水分离体,其结构简单、易于制作。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使用状态图。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结构作进一步的说明:
本实用新型包括管体1,管体1的底部具有内套管3,管体1、内套管3内具有导芯2,导芯2上面的管体1上具有通孔7,内套管3的底部设置有气水分离体5,内套管3外设置有管体1的支撑弹簧4,气水分离体5上端的内套管3上具有导孔8。
可通过销钉6将内套管3固定到气水分离体5上。
内套管3、管体1无可为硬质塑料。导芯2可为棉花或线绳。
通孔7可距离导芯2的顶部为3毫米。
安装时,首先将角阀9拆下,然后将本实用新型放入液化气罐体10内,露出罐体10上部10毫米为宜,然后再将角阀9安装回原位,在支撑弹簧4的作用下,管体1的顶部紧紧同角阀9相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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