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股骨骨折复位矫形器无效
申请号: | 94230941.3 | 申请日: | 1994-12-02 |
公开(公告)号: | CN2232735Y | 公开(公告)日: | 1996-08-14 |
发明(设计)人: | 吴绪慧 | 申请(专利权)人: | 吴绪慧 |
主分类号: | A61F5/04 | 分类号: | A61F5/0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2420***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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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股骨 骨折 复位 矫形 | ||
股骨骨折复位矫形器,属骨骼非外科处理的整形器具。
股骨骨折据临床统计,错位病例占绝大多数,目前医学上对股骨骨折错位的治疗,尚无一种定形的矫形用器械,常规采用的治疗方法,一是开放性手术钢板固定;二是床头牵引治疗,其治疗效果均差。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治疗效果好的股骨骨折复位矫形器。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来实现上述目的的。器体由两个形槽架反方向组装成对称的框架,其中部以可绕轴心转动的销钉连接。在槽架的上部置有定位板,槽架的下方装有横杆。
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合理,使用方便的特点。复位效果显著,治疗时配合X光,可在短时间内将骨折错位的股骨复位并固定,亦可用于四肢长骨骨折错位的复位、固定治疗。
附图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槽架I(2)与槽架II(5)以销钉(4)连接,在槽架I(2)、II(5)的上部置有定位板(3),下方装有横杆(1)。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为中号复位矫形器,器体长16cm,高50cm。槽架(2)、(5)及定位板(3)用钢材加工,横杆(1)以不锈钢材料制作,销钉(4)配用标准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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