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人力双驱动篷车无效
申请号: | 94237561.0 | 申请日: | 1994-06-09 |
公开(公告)号: | CN2194326Y | 公开(公告)日: | 1995-04-12 |
发明(设计)人: | 林晓春 | 申请(专利权)人: | 林晓春 |
主分类号: | B62K17/00 | 分类号: | B62K17/00;B62M1/12 |
代理公司: | 湖南省衡阳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胡宗汉 |
地址: | 421002 湖南省***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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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人力 驱动 篷车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由乘骑者驱动的轮式车辆。
无论是人力自行车或是人力三轮车,一般都为脚踏驱动。其构成包括车架3,车轮5、9(左、右),链轮副8,其不足之处是相当费力且速度不够快。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背景技术中的不足之处而提供一种人力双驱动篷车。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以通过采取下述方案来达到:
1、在车子前端设手摇脚踏牵引机构,该机构包括下列零件:一根水平固定在车子前端的圆柱形横梁15,两件分别活动套装在横梁15两端的踏板4、13,一根处于两踏板4、13间对称中心线位置且固定在车底上的轴柱12,一件活动套装在轴柱12上端且其两端的缺口分别夹住踏板4、13杆部的传动板14,两根一端分别铰接在车底上,另一端分别通过传动板14上与轴柱12对称的长圆孔且其下部分别与连杆6、11铰接的摇杆10、16;
2、将主动链轮轴改为曲轴,曲轴7的曲柄通过连杆6、11与手摇脚踏牵引机构相连接;
3、减小两链轮间的传动比;
4、设可卸车篷2和挡风玻璃1。
本实用新型相比背景技术具有下列有益的效果:
1、由于手摇脚踏牵引机构通过两个杠杆(踏板和摇杆)带动主动链轮,可显著省力;2、由于减小了两链轮间的传动比,可提高车速;3、由于设置了车篷,可避风雨,防日晒。
附图说明:图1、人力双驱动篷车示意图;图2、手摇脚踏牵引机构主视图;图3、手摇脚踏牵引机构左视图;图4、传动板图。
本实用新型下面结合附图所示实施例作进一步叙述:
该车是可以乘坐三人的微型三轮车,车架3下面装有主动车轮9(左、右)和从动车轮5;车架3前端装有手摇脚踏牵引机构,中部装有曲轴7,主动链轮安装在曲轴7上,从动链轮安装在主动车轮轴上,连杆6、11将曲轴7与手摇脚踏牵引机构连接起来;车架3上方装有可卸车篷2,篷布上开有窗口,部分篷布可以撩开,车架3前端装有挡风玻璃1。
手摇脚踏牵引机构通过连杆6、11,带动曲轴7,使主动链轮旋转,主动链轮通过链条带动从动链轮,使主动车轮9(左、右)旋转,从而驱动篷车行驶。
使用手摇脚踏牵引机构时,可以踩动踏板4、13带动传动板14,从而带动摇杆10、16及连杆6、11,也可以操作摇杆10、16直接带动连杆6、11,在一定条件下也可手脚联动。
该车所用零件大部分可利用自行车配件,但主动链轮即飞轮的直径比原来加大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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