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物体受潮记录器无效
申请号: | 94238932.8 | 申请日: | 1994-06-21 |
公开(公告)号: | CN2207582Y | 公开(公告)日: | 1995-09-13 |
发明(设计)人: | 周阳 | 申请(专利权)人: | 周阳 |
主分类号: | G01N31/22 | 分类号: | G01N31/2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00030 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物体 受潮 记录器 | ||
本实用新型涉及将物体在运输或使用过程中受潮情况记录下来的器具。
很多货物,如某些仪器在运输或使用过程中对允许受潮的程度有明确要求。然而货物运输或使用的要求常被忽视,货物因此受损。由于目前尚无器具将货物受潮的情况记录下来,以致事故责任不明确,易于发生争执纠纷。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记录物体受潮程度的物体受潮记录器。
本实用新型通过如下技术实现:
有一个盒体,盒体的正面是用以观察的透明观察板,其余的面开有密集窗孔以保证盒内、外空气流通,本器在出厂前密集窗孔用以后可揭去的覆盖物封闭。盒内固定上二块卡,一块为受潮程度色标卡,其上涂有显示受潮程度的对比颜色作为标志;另一块为实际受潮程度显示卡,其上附有会在潮湿条件下变色且不会还原的混合化学粉剂。
下面以附图和实施例对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主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俯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侧视图。
图中示出,盒体(5)正面为透明观察板(1),其余的面开有密集窗孔(2)。有二块卡装在盒内后板里侧,受潮程度显示卡(4)上可用的化学试剂很多,基本要求是两种以上成份混合且只在潮湿条件下起变色反应,不可恢复。混合的粉剂可用胶压粘在纸上。受潮程度色标卡(3)可做成单色,若显示卡的色度深于色标,表明物体受潮超标,也可做成色度渐为递增的色带条,用作受潮程度的大小对照,注明各色段代表的湿度供用户鉴别。显示卡和色标卡的形状不限,可做成长条状或圆形,如图所示为矩形,色标卡(3)和显示卡(4)也可合为一卡,成为一卡的两个部分。
将本器嵌入货箱,表面与货箱表面相平,一般可以胶粘固定,不可任意拆卸。使用时揭开密集窗孔覆盖物,如用粘贴塑料薄膜(图中未示出)。当物体受潮时,以显示卡(4)的颜色与色标卡(3)上的色段比较,便可知受潮程度。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易于生产,安装方便。观察判断,一目了然。使用本记录器,货物运输的委托方与承接方可依据记录器进行现埸交接,在有关单据上作出笔录,运输途中的交接也可依此进行,可以明确第一次构成有关事故责任方。使用本器可使生产单位明确运输要求,对于运输部门有所制约,当然运输部门也可根据运输要求酌情增加收费。由此促进文明运输以达到保护产品,保护用户,杜绝浪费的目的。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周阳,未经周阳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4238932.8/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