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液晶显示元件无效
申请号: | 95100589.8 | 申请日: | 1995-03-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49506C | 公开(公告)日: | 2000-02-16 |
发明(设计)人: | 福谷博嗣;大西浩;上辺修一;堀田彰洋 | 申请(专利权)人: | 夏普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2F1/1333 | 分类号: | G02F1/1333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林蕴和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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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液晶显示 元件 | ||
1.一种液晶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含封入在对置的一对基板间隙中的液晶和作为在上述液晶内保持上述间隙的间隙保持材料的、球状的、硬度各不相同的、粒径精度小于4%的至少二种粒子。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二种粒子中高硬度粒子的粒径小于低硬度粒子的粒径。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二种粒子中,高硬度粒子与低硬度粒子的个数比为1-4。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二种粒子中,低硬度粒子与高硬度粒子的平均粒径的比率为1-1.05。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液晶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二种粒子中,低硬度粒子与高硬度粒子的平均粒径的比率为1.003-1.03。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二种粒子中,高硬度粒子与低硬度粒子的个数比为1-4,平均粒径的比率为1-1.05。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二种粒子中,高硬度粒子与低硬度粒子的压缩弹性率的比率为1.14-14.3。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2种粒子由树脂构成。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液晶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由树脂构成的粒子的表面极性按如下条件设定:在为使粒子散布于基板上而制作的分散液中的粒子表面的Z电位的极性为负,绝对值大于25mV。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液晶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由树脂构成的粒子中,在粒子直径发生10%变形时的压缩弹性率,低硬度粒子为300-370kg/mm2,高硬度粒子为370-600kg/mm2。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液晶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粒子中,高硬度粒子与低硬度粒子的压缩弹性率的比率为1.14-2。
1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二种粒子中,低硬度粒子由树脂构成,高硬度粒子由无机材料构成。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液晶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由无机材料构成的粒子系以粒子直径发生10%变形时的压缩弹性率约为5000kg/mm2的SiO2为主要成分的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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