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适用于快速信号传输的信号传输设备无效
申请号: | 95101588.5 | 申请日: | 1995-02-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54012C | 公开(公告)日: | 2000-06-28 |
发明(设计)人: | 武隈俊次;山际明;栗原良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 |
主分类号: | H04B1/04 | 分类号: | H04B1/04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范本国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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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适用于 快速 信号 传输 设备 | ||
1.一种信号传输设备,其组成为
一条由第一元件(50/51)终接的主传输线(100),第一元件具有接近于所述传输线的阻抗值的阻值;
与所述主传输线连接的第一电路块,所述第一电路块包括:
用于驱动信号的驱动电路(21);以及
一条第一块内传输线(11),用于发送从所述驱动电路输出的信号并包括第二元件(80),第二元件的阻值被设置用以抑制在分支点上的反射;
与所述主传输线连接的第二电路块,所述第二电路块包括:
发送/接收电路(151),用于接收信号和发送所述接收到的信号;
第二块内传输线(12),用于把从所述主传输线输入的信号发送到所述发送/接收电路并包括第三元件(81),第三元件的阻值被设置用以抑制在分支点上的反射;
接收电路(35/36),用于接收从所述发送/接收电路输出的信号;
第三块内传输线(111),用于在所述发送/接收电路和所述接收电路之间发送信号;以及
连接在所述发送/接收电路和所述第三块内传输线之间的用于在其上产生电压降的第四元件。
2.根据权利要求1的信号传输设备,其中所述接收电路和所述发送/接收电路里所使用的参考电压是从所述接收电路和所述发送/接收电路的外部提供的。
3.根据权利要求1的信号传输设备,其中所述主传输线的阻抗值与所述第一和第二块内传输线的阻抗值的比率是由所述主传输线上的信号振幅与驱动所述驱动电路的电源电压的比率决定的。
4.根据权利要求1的信号传输设备,其中所述主传输线的阻抗值与所述第一及第二块内传输线的阻抗值的比率大约是所述主传输线上的信号振幅与驱动所述驱动电路的电源电压的比率的二倍。
5.根据权利要求1的信号传输设备,其中所述第一和第四元件的阻值相等以及所述第二、第三和第五元件的阻值相等。
6.根据权利要求1的信号传输设备,其中所述驱动电路包含存储器控制LSI的输出电路,所述发送/接收电路包含缓冲器LSI以及所述接收电路包含由存储器LSI构成的存储器系统。
7.根据权利要求1的信号传输设备,其中在所述第三块内传输线的两个末端的各端上设置第五元件。
8.根据权利要求1的信号传输设备,其中第五元件设置在所述第三块内传输线的发送端上,所述第三块内传输线和所述发送/接收电路的输出端与所述第五元件相连。
9.根据权利要求1的信号传输装置,其中所述第二,第三和第四元件阻值互相相等。
10.根据权利要求1的信号传输装置,其中所述第二元件的阻值等于或接近于从所述第一块内传输线的阻抗值中减去所述主传输线的阻抗值的一半后所得到的值。
11.根据权利要求7的信号传输装置,其中所述第二元件的阻值等于或接近于从所述第一块内传输线的阻抗值中减去所述主传输线的阻抗值的一半后所得到的值。
12.根据权利要求1的信号传输装置,其中所述第三元件的阻值等于或接近于从所述第二块内传输线的阻抗值中减去所述主传输线的阻抗值的一半后得到的值。
13.根据权利要求7的信号传输装置,其中所述第三元件的阻值等于或接近于从所述第二块内传输线的阻抗值中减去所述主传输线的阻抗值的一半后得到的值。
14.根据权利要求10的信号传输装置,其中所述第三元件的阻值等于或接近于从所述第二块内传输线的阻抗值中减去所述主传输线的阻抗值的一半后得到的值。
15.根据权利要求11的信号传输装置,其中所述第三元件的阻值等于或接近于从所述第二块内传输线的阻抗值中减去所述主传输线的阻抗值的一半后得到的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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