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治疗骨质增生的散剂无效
申请号: | 95103919.9 | 申请日: | 1995-04-07 |
公开(公告)号: | CN1132634A | 公开(公告)日: | 1996-10-09 |
发明(设计)人: | 李广钧;李舰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舰 |
主分类号: | A61K35/78 | 分类号: | A61K35/78 |
代理公司: | 石河子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乔同勋 |
地址: | 832000 新疆*** | 国省代码: | 新疆;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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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治疗 骨质增生 散剂 | ||
本发明涉及一种医药配制品,特别是一种治疗骨质增生的药物。
通常采用药物和理疗来治疗骨质增生。理疗的疗程长,而且不方便;现在所用的骨质增生丸等药见效慢,疗程长。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显效快、疗程短、加工工艺简单的治疗骨质增生的药物。
本发明组成为(重量%):肉桂8-25%,土元8-25%,全虫8-25%,蜈蚣8-25%,龙齿25-40%。
本发明各组分的优选含量为(重量%):肉桂12.5-20%,土元12.5-20%,全虫12.5-20%,蜈蚣12.5-20%,龙齿29-37.5%。
本发明加工工艺如下:
按上述配方称取中药材,去杂,于锅中焙至黄色,研磨成粉末,过筛包装。
本发明以肉桂为君药,入肾脾肝经,补肾阳,暖脾胃,通全身经络且起止痛作用;以龙齿为臣药,入心肝经,健经络;以土元、全虫为佐药,入肝经,活血散瘀,活关节化瘀止痛;以蜈蚣为使药,入肝经,祛风止痛,通经活络。本发明按“以毒攻毒”的原则配伍,故显效快,疗程短,疗效显著,无副作用;其次,本发明所用药味少,皆为常见药物,且为散剂,具有加工工艺简单,成本低的优点。
表1为本发明的实施例,成品重量以100g计。
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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