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除锈添加剂无效
申请号: | 95105552.6 | 申请日: | 1995-06-14 |
公开(公告)号: | CN1138108A | 公开(公告)日: | 1996-12-18 |
发明(设计)人: | 郭利民;林振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郭利民;林振平 |
主分类号: | C23G1/18 | 分类号: | C23G1/18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刘国平 |
地址: | 102200***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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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除锈 添加剂 | ||
1、一种除锈添加剂,其组成为:
(1)由下述成分组成的组分A:
平平加OS-15 15-55%(重量),
月桂酸酰二乙醇胺 15-55%(重量),
十八烷基聚七氧乙烯胺 15-65%(重量);
(2)用量为组分A的总重量的3-5倍的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锈添加剂,其中所述的组分A中各组分的用量为:
平平加OS-15 25-45%(重量),
月桂酸酰二乙醇胺 25-45%(重量),
十八烷基聚七氧乙烯胺 30-55%(重量)。
3、一种除锈添加剂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将所选用的固体组分,即平平加OS-15和十八烷基聚七氧乙烯胺加热使其熔化;
(2)搅拌下向该熔化的混合物中加入90℃的热水;
(3)将得到的混合物冷却至室温至50℃,然后在搅拌下加入其他液体组分,搅拌5-10分钟,即得到除锈添加剂。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水的加入量应使得最终得到的添加剂中水与其它三种组分的重量比例为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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