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骨伤酊无效
申请号: | 95106978.0 | 申请日: | 1995-07-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64841C | 公开(公告)日: | 2001-04-25 |
发明(设计)人: | 白侍儒 | 申请(专利权)人: | 白侍儒 |
主分类号: | A61K35/78 | 分类号: | A61K35/78;A61P17/04;A61P19/00 |
代理公司: | 云南省高校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杨宏珍 |
地址: | 67100***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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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骨伤酊 | ||
本发明提供一种骨伤酊保健品,属中草药保健品领域。
现有的集治疗与保健为一体的保健品较多,但未见与本发明相同的文献报道。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有较好保健与治疗作用的骨伤酊保健品。
本发明是这样实现的:该骨伤酊保健品由炙天南星(中药)《中药大辞典》记载;炙草乌(中药)《中药大辞典》记载;天雄(中药)《中药大辞典》记载;独定子(草药)《云南中草药》记载;三七(中药)《中药大辞典》记载;红花(中药)《中药大辞典》记载;干姜(中药)《中药大辞典》记载;花椒根(草药)《云南中草药》记载;乳香(中药)《中药大辞典》记载;没药(中药)《中药大辞典》记载的十味中草药经常规的方法制成。在制作时,选择如下比例:炙天南星15%、炙草乌15%、天雄15%、独定子10%、三七5%、红花5%、干姜10%、花椒根10%、乳香7%、没药8%。
采用以上配方及配比制成的骨伤酊保健品,适用皮肤搔痒、疮、疖、痛肿、骨质增生、跌打肿痛、风湿麻木、晕车晕船、消肿化瘀等疾病。骨伤酊保健品不能入口,只能外用,对皮肤无任何刺激作用。使用时用棉球浸湿搽患处,或用草纸浸湿后外敷患处。该保健品经上万人次的临床验证,平均有效率达95%以上。经贵州省卫生厅(94)黔卫健准字第0084号文批准,准予生产销售。现已开始生产和销售。
骨伤酊保健品治愈率高,有较好的保健预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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